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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郎:在美国人人有枪;在中国我们还剩下什么

作者:周郎


【大纪元7月16日讯】据报导,美国最高法院6月26日针对个人是否有权拥枪做出历史性裁决,以五对四的票数推翻华盛 顿特区禁止个人持手枪的规定,裁定人民有权因自卫与狩猎原因拥有手枪,这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一次对此议题做出宣判,维持了二一七年前的一条宪法修正案。尽管这项裁决在美国社会引发了争议,尽管枪支泛滥已经给美国社会带来极大的、令人头疼的治安问题,但是这项裁决还是从维护美国人的自由权利出发,裁定人民有权拥有枪支。上面说得是美国,在中国,在由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下的一个有着自诩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五十九年来,在统治手段的日渐提高、无处不在的“人民民主专政”之中,作为宪法主体的人民来说,除去那些写在宪法上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是虚假的如选举权外,比起那万恶的旧社会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我们还剩下了什么?还有那些能保护自身利益的公民权利可以行使的?

连仿真枪都被收缴

先说说在美国可以人人拥有的枪支吧。在中国警方的眼中,枪支是超出毒品更危险的头等大案,不要说可以杀人的枪支了,连猎枪、气枪都是在严查之列的。奇怪的是,那猎枪、气枪是你政府当年许可卖的,记得文革后期来到北京时,王府井东风商场的气枪三十多元一支都无人问津。后来政府又收缴猎枪、气枪,也没给持枪人一点点补偿。还有一件亲见的事件,“六四”的前一天,在中南海门前,市民学生收缴戒严部队的几支枪支,哪里敢拿手里呀,接过来就挂在戒严部队的军车上了。所以,当天夜里,只见人民解放军四处射杀,人民只能用砖块还击自卫,剩下的就是“人是刀俎、我为鱼肉”的哀哭了。现在,不要说中国人不能拥有枪支了,连仿真的玩具枪,都在查禁之列。今天的中共当局,一说“军队国家化”就暴跳如雷,就是还不肯放下“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党指挥枪”的那一套专政理论,也就是说,政府只能拿枪对着你老百姓,而老百姓只有束手就擒,俯首听命。仅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人的自由度就可想而知了。

邓小平取消了罢工权

如果说文革中的列入宪法的“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属于侵犯人权的恶法的话,那么,其后,邓小平一句话就废除了宪法中存在近三十年“罢工” 权利,就是无视国际准则和人民的基本权利的粗暴决定。面对劳资纠纷,工人以罢工的方式来表述和伸张自己的主张,这在全世界都是合理合法的通行权利。共产党 初始,领导工人与旧政权斗争(如京汉铁路大罢工),就是要力争工人的人身自由与罢工权利,等到自己坐稳了天下,脸一变就要取消工人的这一天然权利。环视全球,宪法中不能保障工人罢工权利的,除去中共当局,就是朝鲜、古巴这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了。仅此一点,再以毛泽东对待“四·五”和邓小平对待“六·四”的两相比较,后者的独裁专制意识并不比前者差多少。现在内地无论发生样的劳资纠纷,政府首先保护的是资方,首先出手镇压的是工人兄弟。农民工干活得不到薪金, 在中国又没有罢工权,不得已只好拿自己的生命以跳楼或自残的方式来讨要工钱,警方拘留的是工人,媒体还公开讥讽是“跳楼秀”,欠薪的资方却安然无恙。这就 是取消罢工权给工人带来的灾难。

土地都姓“共”,农会无疾而终

中共是靠农运起家,是以“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来诱骗农民入伙的。在还没有夺得政权的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就正式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许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这就好像是当年李自成进北京一样,“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结果就迅速获得了中国广大农民的支持。没想到,农民兄弟分得的土地没几年,“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合作化运动一来,人民公社一成立,自家的土地又重新宣布归于国 有、都成了共产党一家的私产。连当年组织“分田分地真忙”的乡村农会,也无疾而终了,所以,直到今天,对八亿农民的个人权利,没有一个自身的民间社团来为 之伸张。当前年国家宣布废除农村个人税负时,全国上下一片欢呼雀跃,说是中国几千年来前所未有的好事情。其实,静心想想,环顾全球,还有几个国家在征收农 业税的?想想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敢说土地是国家拥有而不是个人的、连自家买房子也只能使七十年的使用权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 臣。”这不是几千年封建专制一以贯之的“家天下”又是什么?

上访权有名无实,成为“天下第一难”

自古以来,百姓有了冤屈,越级上告、击鼓鸣冤甚至是拦驾告御状,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尽管是要冒着屁股挨板子的风险,但官员不能不接状子。现在好了,在胡锦涛的“和谐社会”里,上访不仅成了“天下第一难”的事情,还形成了中国社会的第五十七个民族即“冤民”。所谓的“上访刁民”、“上访专业户”,都是地方官员互相推诿、久拖不办给造成的。为了遏制上访,各地不惜制定各种恶法,来给访民制造各种匪夷所思的罪名。拿北京来说,如一个案子的上访者不能超出六人,否则就是“聚众闹事”,抓你没商量;在天安门地区不能以过激的上访手段来要挟政府,否则就是危害社会,如有人曾因拆迁被逼无奈跳进金水河,反被劳动教养三年;严禁上访者拦驾喊冤,如旧社会杨三姐那样的拦车告状就是滋事违法,也在被抓之列。前几日,有朋自河北来,说一路上遇到荷枪实弹、如临大敌的警察盘查数次,比对长相查验身份证。河北农村干部还得到上面指示,奥运期间,严防农民赴京上访,哪个村镇一经有上访的,当地干部一律免职。一句话,中国今天的上访环 境,比封建时代还要严酷百倍。

游行集会,成为一纸空文

自一九八九年“六四”之后,中国人近二十年没享受过宪法规定的“集会游行”的公民权利了。不过,一九九九年的“五八”事件、即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后, 中国学生猛砸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那次集会游行不算,那次虽说也是未经批准的,但是中国政府默许的。北京市虽说制定有《游行集会条例》,但内行的法律人士说 这个条例本身就是一个可以随意给人定罪的陷阱,因为条例中“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都是非法的”,其中还有“企图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的定罪标准。要知道,任何 一个集会游行都是需要有人出面来申请组织的,当你在酝酿准备阶段的时候,政府就可以“企图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的罪名来抓你入狱。所以,业内人士一言蔽之 曰:《北京市游行集会条例》,其实就是等同于《严禁游行集会条例》,人民已经失去表达自己意志和发出自己声音的自由了。

与美国人有权拥有枪支相比,在中国还剩下多少个人自由?显而易见,已经不多了,以上所失去的,仅仅是我们早已失去的而且也是早已习惯的几个常见的人身权 利,如果细数起来,还远远不止这些。可以看出,当下的中国已经成为一个个人权利被日渐褫夺、公权力却日益肆虐的专制社会了。

——转自《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7/16/2008 1:44:04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8/7/16/n2192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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