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物

珍贵的清酒瓶

早年公卖局生产的酒类中,有瓶装,有小坛子装,也有未分装的,且分装容器大小不一,价格也不同。而最平价的米酒,却是未分装的,都是一大瓮一大瓮的摆在杂货店里。沽酒时,必须自备容器,一般都用红露酒的玻璃瓶,因为它可容纳0.6公升,容量适中。杂货店有特制的杓子,二杓正好一瓶,因此可以买一瓶,也可以买半瓶。

当时,杂货店的功能,类似今日的超市,日常所需应有尽有。而且,在乡下地方,为方便老主顾,杂货店都有提供赊账的服务,所以,闽南语有句俗语说:“无赊不成店,赊了煞倒店。”由此可见,先民生活之艰辛。

本件清酒瓶带有提把,是日治时期日人携带来台的清酒瓶。在4、50年代里,十分少有。当年,拥有此件清酒瓶,也算是一件“家当”。



年代:日治时期 材质:玻璃、铁 直径16.6公分 高:45.5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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