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将被控内幕交易罪 或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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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1日讯】备受关注的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一案有新进展。据大陆媒体透露,检察部门先后两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近日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呈交卷宗,要求以内幕交易罪向黄光裕提出起诉,一旦罪成,最高或判10年有期徒刑。按程序,该案将在未来一个月左右被公诉到法院。

据法制晚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此前该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主要补充内容为黄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在补充侦查期满前,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呈交了卷宗,请求以内幕交易罪依法对黄光裕提起公诉。

知情人士说:“这次退回补充侦查依旧是证据不足。但依据法律规定,这次是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将在再次收到卷宗并审查终结后向法院公诉。”按程序,黄光裕案在未来一个月到个半月的时间内被公诉到法院,除非上级检察机关再批准案件的侦查期限延长。

报道称,黄光裕被指控的新罪名为“内幕交易罪”,这是新刑法修改之后被增加的新罪名。此前曾有大量关于黄光裕行贿的传言,并且还有媒体披露黄光裕行贿时采用的手段为“赌博行贿”。

黄光裕的辩护律师、国美集团法律顾问李某及另外一名律师均以该案件检察机关与律师签订过保密协议,不得向媒体披露任何与案件有关的细节为由谢绝媒体采访。

报道引述知情人表示,办案单位在查办该起案件时,是以黄光裕作为一个公民自然人犯罪来办理的。如果这一指控思路被法院采纳,那么黄光裕因其案值巨大,势必将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

但黄光裕委托的辩护人认为,应该以黄光裕作为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来看待这个案件,如果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黄光裕的刑期将大打折扣,依法将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指出,内幕交易罪就是被广大股民俗称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罪的犯罪形式分两种,一种是股票操作者或期货操作者在获知内幕消息后,自己或委托他人购买股票或期货,从中谋取利益。另外一种是操作者先以巨额资金吃进某只股票,使该股市值迅速上涨,再配合新闻媒体及股评者的宣传,使股民上当,操作者获取巨额利润。

2008年11月23日,40岁的黄光裕因涉嫌操控其兄黄俊钦控股的国内上市公司 St金泰股价,被警方带走调查,此后北京公安机关指他涉及经济犯罪,目前仍接受调查。但案件详情及可能起诉的罪名,则一直未有披露。

在黄光裕被拘捕之后,外界更不断传出他涉嫌向高官行贿的消息,并与落马的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以及原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等有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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