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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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近日,重庆沙坪坝区法院非法对65岁的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雷正夏判刑3年,雷当场喊“我无罪,要上诉”。法官们匆匆离场。当初举报雷的人已经死了。

据知情者消息,11日上午,重庆沙坪坝区法院法庭上仅有一个法官,书记员和一名法警。法轮功学员雷正夏被他们非法宣批。旁听席上有雷的两个妹妹和妹夫,一个弟弟和弟媳,及雷的夫人和11岁的养女。

法庭上法官嘟嘟囔囔宣判,说经人举报,雷在自己开的小吃店里向学生宣传法轮功,从他家里搜查出宣传品等等,对他判3年徒刑。雷当场喊我无罪,要上诉。法官和书记员匆匆退场,只留法警陪着雷正夏签字。

雷正夏告诉家人,举报他的马某死了,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魏法官也不会有好下场。他说话时,法警一声不响,也不催促。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由于被人举报,2008年1月14日下午,小龙坎高级职业中学退休的雷正夏教师,在家中被当地新桥国保队和派出所警察李洪、刘北平、欧礼常等人,强行闯入绑架,并抢走了四个MP3和DVD一台。当晚十点左右,沙区公安分局的人又到其家中,将前后门堵死,妄图抓捕雷正夏的妻子和女儿。雷正夏被抓到派出所后,立即遭到了残酷折磨,警察欧礼常指示其它人,把雷正夏的腰杆打伤让他动弹不得。

后来雷正夏被送到白鹤岭看守所继续遭受迫害。中共迫害法轮功的“610” (1999年,江泽民为了镇压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凌驾于中国宪法、法律、司法系统之上的特别党务机构)的李红等人残酷毒打他,李红每天亲自动手打击雷正夏的腹部、胸部等部位,至1月27日雷正夏的身体表面及内脏器官均受严重伤害、尤其是胃被打破裂后立即出现生命危险,警察不得不把他扔进医院,经检查整个内脏都已损坏,一度生命垂危。其家人在医院看护。

08年过年期间,乘看守疏忽,雷逃离医院,在外地流亡半年多时间才回家。2009年4月7日晚10点左右,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警察在张家湾又将雷正夏绑架并劫持到沙区百鹤林看守所非法关押。审讯时再受虐待,后来交给派出所拘押。进入所谓司法程序,7个月后判决。

2008年03月13日,追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追查国际》发布通告,追查四川省重庆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雷正夏的责任人。重庆市沙坪坝区610办公室张科长;沙坪坝沙区国保支队长李红;沙坪坝区新桥派出所女警察刘北平、派出所教导员欧礼长,警察鲁洪飞等,因参与非法绑架、关押、暴力殴打雷正夏,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

截至到今年4月为止,重庆市已有2808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146人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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