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陆籍人士赴台观光 条件放宽

旅居国外、港澳4年以上的要求放宽为1年 即可申请签证

标签:

【大纪元12月31日讯】配合台北政府扩大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政策,简化旅居国外及香港、澳门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行政程序相关规范,提升陆客来台观光人数,台湾内政部业于12月1日会衔交通部修正发布“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
  
内政部放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相关规定,将旅居国外或港澳地区四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及其随行之旅居国外配偶或直系血亲,得申请来台观光之规定,放宽修正为仅需一年以上,即可凭工作在职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旅游计划或行程表等文件,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出申请。
  
本次修正针对旅居或留学国外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申请流程,同时改采双轨制,除原由旅行业代申请之规定,亦得由申请人向驻外馆处提出申请,经驻外馆处审查资格符合后,迳送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许可,缩短发证流程与处理时效。
  
上揭规定请迳至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网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移民署法规”项下参阅。◇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福哥迷彩游记】彰化县 (上)
台湾文化节筹备会拜会经文处
台将追究在风景区刻字中国游客
台湾列墨国红色警示 取消旅游不必赔偿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