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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委会通过因工作罹SARS列劳保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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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23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通过增列42项职业病种类,因工作感染SARS、登革热等法定传染病可直接认定为职业病。预计5月1日实施后,“劳工保险职业病种类项目表”涵盖的职业病达163项。

职业病种类表是将罹病与工作有密切因果关系的疾病列表,符合列表项目的劳保被保险人在请领保险给付时,不必经过冗长的职业病个案鉴定程序,并可减轻被保险人的举证责任。

劳委会劳工保险局统计,每年申请职业病现金给付的劳保被保险人约300至400人间,97年有426人申请,给付金额新台币9,000余万元。

劳委会劳工保险处职灾医疗给付科科长黄琴雀表示,由于产业改变、职业病医学发展和劳工安全卫生研究增加,劳委会原则上每年定期检讨职业病种类项目。

黄琴雀表示,最近两年检讨项目多与新兴行业有关,去年5月1日已增列52项,劳委会委员会议今天再通过增列42项,预计5月1日实施。

黄琴雀举例指出,“二氧化氯”和“砷化氢”常见于半导体业,使用、处理、制造上述物质或暴露于蒸气工作场所的劳工,若因二氧化氯或砷化氢引起中毒或疾病,可直接认定为职业病。

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登革热、禽流感、Q型热等4种法定传染病增列为生物性职业病项目,但有适用职业范围、工作场所或作业内容限制,也就是必须是因职务所需而罹病才能直接认定。例如任何人都有可能被传染登革热,除草工人因职务需要,经常在蚊虫聚集的草丛水渠工作,若罹患登革热则可直接认定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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