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6日電】盡管适逢“國家隊運動員人身保險”由往年的商業保險改為內部保險,但由于沒有在新的保期注冊登記,前男排國手朱剛的家屬依然可能拿不到被炒得火熱的那筆30万元的國手保險賠付款。
記者日前獲悉,主管部門表示盡管是“內保”,但也應遵循保險業的基本原則。此外,在上個奧運周期結束后,各運動項目的國家隊都有較大調整,到目前為止,在中華全國体育基金會投保登記的只有400余人,大大少于往年的1400人次。考慮到除了國家男排之外,還有不少項目沒有向“內保”主管部門報上新的國家隊名單,這一大批回到地方的“前國家隊隊員”如果出現意外,身份界定和賠付都將以朱剛為藍本。上述原因可能促使相關部門對朱剛事件的處理更加審慎。
國家体育總局人事司、中華全國体育基金會自1998年9月28日起為國家隊運動員辦理人身保險,每期以一年為限,在保險范圍之內的普通國家隊隊員最高可得到30万元(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三大賽中的金牌得主為60万元)的運動傷殘保險賠付。該保險前兩期均為商業保險,自第三期起,基金會不再向保險公司投保,而是參照以往的保險條款在基金會內部完成投保和理賠的工作,稱之為“內保”。由于國家男排在奧運會落選賽后就已經解散,第二期的保險期也在2000年9月28日結束,新一屆國家男排又沒有成立,朱剛和其他前男排國手一樣在新的保期到來時都沒有報名。
如果第三期執行的仍是商業保險,那么沒有登記在冊的朱剛自然無法得到賠付。“內保”制的推行給了他的家人一線希望,此前,中國体育基金會的負責人也曾表示力爭將朱剛作為一個“特例”,延續性地把沒有注冊的他視作國家隊成員,按照“內保”條例理賠。而現在看來,如果要堅持“不在名單之列就不該獲得賠付”的原則的話,朱剛的家屬有可能希望落空。
摘自《天府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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