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7日訊】 一位19歲青年利用知名拍賣网站實施“网絡詐騙”一案,16日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號稱“中國网上第一騙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該案的主角叫劉劍,初中輟學后曾在宣化、北京中關村兩次接受過電腦培訓。去年6月21日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7月19日被逮捕。此后,這名19歲青年“名”揚全國,被各大媒体稱為“网上蒙面人”、“中國网上第一騙”。
檢方在法庭上宣讀了8份書証,指控劉劍利用因特网騙取他人錢財,构成詐騙罪。公訴人指控,2000年4月以來,劉劍在“雅寶”拍賣网站上用假名字發布虛假信息,自稱有便宜的“摩托羅拉”、“諾基亞”二手手机出售,其价格不到新手机的一半。而在收到貨款后,劉劍卻不給求購者發貨。他用這种方法從山東、江蘇、福建、山西、內蒙古共騙得13350元。
法庭上對該案的事實部分沒有太大爭議。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劉劍沒有將手机郵寄給求購者,是刑事犯罪還是民事違約。
辯方給劉劍作了無罪辯護,認為他的行為屬于合同違約。据法制日報報道,劉于2000年2月至4月在网站上發布拍賣信息,在自己沒有身份証的情況下,借用了其父親劉福全的真實身份証件,其身份証號碼、住址、電話均准确無誤。其間,劉劍曾做過8筆生意,郵政部門提供的情況表明,他共給8名求購者郵寄過手机。去年5、6月份,在网上拍賣廣告過期之后,仍有人想購買手机。此時,劉先后共收取了8人的貨款。由于劉手中并沒有二手手机,于是設法組織貨源,并于2000年6月8日去北京收購,不料途中錢款被盜。直到被拘捕前,他仍在設法組織貨源。劉被拘留時,最后一筆貨款剛到兩天,而最長時間的“違約”是34天。
該案雖然事實比較簡單,但由于牽涉對因特网這一“虛擬空間”特殊經營方式的認識的判斷,控、辯雙方分歧甚大。有意思的是,雙方都強調网絡安全和為保証网絡安全的有關立法的重要性。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