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9日訊】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新官上任第一炮,全力改善「爛仔差人」的形象,落實執行「發紀」。上周首度發出通告,指令所有警務人員(包括便衣)不准染發,若有違規,上司同受「株連」。有警務人員質疑通告欠清晰,擔心難以執行,矯枉過正又怕殺錯良民。
消息指出,通告不能蓄長發、值勤時不准戴耳環,都容易處理,但不准染天生頭發以外的顏色,卻感混淆無所适從。最簡單万事依足指引,即使想將白發染黑,亦划入違規之列。
至于特別職務隊(放蛇及臥底探員)等,為与滲透對象打成一片,染發追時髦在所難免,過往有默契能夠容許。但在通告中,并未見寫明他們可否豁免,以致心怀忐忑。希望盡快作出較清晰的指引,消弭大家的疑團。
本月七日,曾蔭培履新后發出首度通告,由人事部紀律組警司蘇錦棠簽署,用電子郵件方式在警隊內聯网發出通告,指明警務人員須保持原來或天生的頭發顏色,即使便裝人員亦不例外。一般相信是針對染「金毛」同袍,卻因指引太簡單,存在不少灰色地帶,引致部分警務人員不安。
執勤時不准戴耳環
通告同時表明,警務人員不准在執勤時戴耳環,除不准染發,發型亦有所限制,長度只能到中耳,須剪平腳不能斜腳,可說是警隊高層首次就警務人員的儀容,發出較嚴厲及具体的要求。
有警務人員表示,過往一向有儀容保持整洁端庄的指令,但未有「寫死」應該如何做到,不若今趟「實牙實齒」。
通告更明言,若有下屬違規,而其上司并無執行有關紀律,亦屬疏忽職守。警隊中人擔心執行時有莫大困難,已在一月九日去信職員關系科,要求進一步闡釋,訂明違規准則。
据了解,曾蔭培早有計畫發出有關通令,事緣在上任警務處長許淇安在位時,當時為副處長(管理)的曾蔭培,一次落區巡視時,竟發現一名身穿軍裝的女警務人員染了「金毛」,當時已大為不悅,回到總部后即草擬該通令,結果完成草擬諮詢程序后,剛好配合曾蔭培接任警務處長,成為他上任以來,首度就警務人員儀容方面發出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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