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國大」詐騙案案中有案 台商曹予飛是幕後黑手李鵬之子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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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北京「新國大期貨公司」詐騙案其實案中有案,官方稱被判死刑的台商曹予飛(又名倪文亮、麥克)攜款潛逃,「根本是大騙局」,曹予飛等人被「捉拿歸案」是當替死鬼,真正該對此事負責的是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委員長李鵬之子、武警大校李曉勇。

在憂廣出版的最新一期「北京之春」褭庹指出,該雜志是根据輾轉收到的几份文件而作前述報導,因中共中央宣傳部明确規定,禁止對此事件作任何報導,也不能讓國際媒体得到任何有關新國大案的消息,那些文件是「衝破中共的鐵幕好不容易帶到美國」的。

据「北京之春」報導,「新國大」是一個期貨經紀公司,是北京兵器工業部屬下燕興公司和武警部隊的李曉勇合作成立,由持非洲某小國護照的台籍商人曹予飛操盤,客戶多達五千八百四十人,登記投資額一度高達五億多元人民幣,但一九九八年八月,曹予飛被指「攜款潛逃」,公司賬面上十一億元被席卷一空,后來曹予飛等人被逮捕歸案,判處死刑,几千客戶、二十多万人卻血本無歸。

新國大案受害投資人多次上書中共中央、國務院、江澤民、朱噷基和人大常委會等高層領導人及相關單位,要求「給個說法」,直指今年四月廿一日對新國大案罪犯曹予飛判處死刑,「深感其中有陰謀」,請求在案件沒揪出主謀、沒有賠付投資人損失前,「千千万万刀下留活口」。

他們擔心有關人士「最后很可能走殺人滅口這一步棋」,他們說,新國大案最重要的知情人是曹予飛、郭連章(新國大法人)、高振宇(新國大總經理)与龔聰穎(新國大財務總監),「一旦偽証成立,人被殺了,滅口了,新國大案件的真相和十多万人的冤情,也就沉入大海,不可能重見天日了」。

北京之春取得的受害人投書稱,當年李鵬夫人朱琳曾為「長城机電非法集資案」的主謀,找了沈太福作代罪羔羊,今天李鵬又為儿子李曉勇找曹予飛作替死鬼。他們表示,當初投資新國大期貨,是因該公司有兩個后台大老板,即兵器部屬下燕興公司和武警部隊,且受到中央領導人李瑞環、吳邦國、羅干等接見、關照与支持,以為投資新國大「是最保險的」。

二○○○年十一月一日,兩百多名示威者曾聚集在北京市政府門前,指李鵬要為「新國大詐騙案」負責,并高呼「李鵬替子還錢」!

編者按 北京「新國大期貨公司」詐騙案曾去年是8月《北京市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反腐大展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例之一。 展會上,“新國大”特大集資詐騙案主犯的一間豪華辦公室被按原樣搬進了展廳。



在“新國大”的展區,有著這樣的記錄:
曹予飛,化名倪文亮,男,50歲,台灣省台北市人,北京新亞東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該人于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先后以合作、聯營、收購等方式,非法成立山東中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北京營業部,非法收購“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精登石油公司,与龔聰穎(女,32歲,財務總監)、高振宇(男,29歲,總經理助理)等人合謀,以承諾無風險投資、高額回報為誘餌,采用設假盤房提供假信息等欺騙手段,騙取4100多人、高達5億余元的集資款。2000年4月21日一審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依法判處曹予飛死刑;判處龔聰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高振宇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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