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原公交站場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受賄18萬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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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8日訊】1月7日,受賄18.3萬元的原廣州市公用公交站場服務中心副主任、廣州市大都公用事業廣告有限公司經理黃某被白雲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繳獲的贓款18.3萬元全部沒收。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法院審理查明:黃某於1997年11月至2000年6月擔任廣州市大都公用事業廣告有限公司經理。在上述任職期間,將大都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發包給越秀區金旭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的丁某施工,於1998年2月和5月收受了丁某賄送的2萬元。同年5月和1999年中國新年前後,黃又3次收受了承造大都公司卡式公用電話亭的南海市行通不鏽鋼廠劉某賄送的1.3萬元。同年中國新年,黃某又收受與大都公司合作經營候車亭廣告業務的白馬廣告公司黎某賄送的1萬元。去年1月和3月,黃先後2次收受與大都公司合作經營候車亭廣告業務的香港沃域有限公司范某賄送的8萬元。同年3月,黃某收受與大都公司合作經營公益宣傳亭業務的廣州關鍵廣告公司梁某賄送的6萬元。

去年7月6日,黃某到白雲區檢察院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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