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6日訊】馬來西亞一歌手報案:遠赴東洋娛樂場所獻唱,3個月后返回大馬時,發現RM130.000存放在銀行的定期存款已被提走,而且信用卡被花用了RM24,000。
据光華日報報道,來自蕉賴的歌手ALICE凌(31歲,未婚)在她往日本前,其妹妹搬來和她同住,差不多有一年多,她于去年9月19日再去日本,12月返國,回到家里,她駭然發現保險箱內的是期存現存摺,金飾和重要文件不翼而非,和她住在一起的29歲妹妹(未婚),也不知所蹤。
今日在律師的陪同下,她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組主任張天賜求助,希望她那“失蹤”的妹妹速与她聯絡。
她去日本,只攜帶護照,把身份証及其他重要文件收在家里,在回家時,才發現有關的証件已不翼而飛,包括一些金飾。
到銀行去查,她獲告之RM130,000的定期存款已被提出。令她不滿的是提款的簽名式和她本人的簽名大有區別 ,何以銀行方面竟這么容易讓人提出款項?
至于僅用了RM24,000的信用卡,有關的簽名式亦不是她本人的, 況且信用卡使用期間,她身在國外,完全不知道她的信用卡遭人盡情化費。
在去年11月13日至12月9日期間,該信用卡在班丹柏丹那某間餐館就“刷”了RM13,500,令人咋舌。
她已据情報警,她說,警方告訴她心里有數,大概知道誰應對此事負責。
另一方面,她的律師致函給有關銀行,索取損失賠償,并已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張天賜提醒离家外出者,勿把重要文件如身份証、駕駛執照等留在家里,以免遭人拿這些証件作奸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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