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聾又啞拒不交代 法院判“無名氏”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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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光天化日之下,一名又聾又啞的不法之徒,公然在商場實施搶劫,事后拒不交代自己的身份。近日,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對這樣的一個“無名氏”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5000元。

檢察日報報道,2000年3月24日下午,這位“無名氏”在西安鬧市區的東亞商場內趁一位姓邵的女士購物之際,用暴力奪取其裝有數千元物品的黑包,逃跑時被商場保安人員和群眾抓獲。歸案后,“無名氏”拒不交代自己的姓名身份,經鑒定,其雙耳屬神經性耳聾。法院認為:雖然這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明,但其實施搶劫罪的事實和証据确鑿。因他屬犯罪未遂,且又聾又啞,故可減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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