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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雇主歧視難尋律師 病漢自寫訴狀提出訴訟 

2001-03-23 14:44 中港台時間|2016-03-08 24: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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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柯曼拉在決定控告前雇主涉嫌歧視后,便開始尋找合适的律師,然而許多律師告訴柯曼拉缺乏有利証据,還有的則開口要一万元預付費用。于是四個月后,他決定自己進行訴訟事宜。

据美聯社報導,患有人体免疫缺乏病毒(HIV),三十歲的柯曼拉在法律圖書館花了兩個星期尋找資訊,并草擬了六頁訴狀,控告其前雇主因歧視,故意危難他在公司的處境,于是柯曼拉只得辭掉通訊用品的銷售工作。

他在起訴狀中聲明:“我相信我能將工作做得很好,所以我站出來為罹患此病症,卻遭到不合理待遇的人說話,直到每個人都得到應有的公平對待”。

在國內,每天有數千位從未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民眾涌入法院,期望贏得訴訟。即使此人數并非經過全國性追蹤統計的确切數字,但是法院官員表示,“自己出面的訴訟當事人”(proselitigants)人數已有持續上升趨勢。

凱薩琳.山普森任職于芝加哥的國家法院發展組織-美國司法社會机构,曾對自行從事法律訴訟當事人進行追蹤調查,她說:“或許因為自信,對自己能力充滿把握,因此這些訴訟當事人,開始嘗試自己進行法律程序”。

然而這些非專業人士自己來(do-it-yourself)的行為,使法院面臨許多壓力。書記官必須回答這些民眾專業律師不會詢問的基本問題。法官們亦表示,這些非專業的自己來人士,常向他們尋求協助。而合法援助律師則擔憂這些民眾因為想法太過天真,拒絕由專業律師執行訴訟,反而影響法官的考量,因此無法得到預期的判決結果。

馬薩諸塞州遺囑及家庭法院部門首席法官西恩.丹匹表示:“他們常常問我:應該做什么?這是許多非專業人員執行訴訟時,問我的第一句話”。

不過已有許多州的法院官員開始幫助民眾,如科羅拉多州、佛羅里達州、內華達州、新墨西哥州及紐約州,在未經律師協助之下,教導他們如何填寫离婚表格、租賃爭議及其他案件訴狀填寫。且許多司法网站亦提供法律表格,供民眾下載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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