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打死個人就像打死條狗– 護林員一家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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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訊】
☆郭家銓是山林承包人又護林員,舉報亂砍濫伐、盜伐,保護山林,是他的職責所在,然而,卻被羅織搶劫的罪名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殃及了——

☆二哥陳元傳又名郭加傳被無端槍殺,無人勘驗,無法收殮,曝屍十六天;後來,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和福建日報社一位記者的干預下,仙遊縣公檢部門才雇工用白布裹屍埋葬。柳園村的老人們氣憤極了,他們站出來說:「解放前在這裡也有人被國民黨打死,還有棺木安葬,那有像這樣!……」在村民們的抗議下,仙遊縣公檢部門才買來一付棺材草草收埋。沒有追究凶手責任,更談不上賠償了。難怪有人說:「公安打死一個人,就像打死一條狗」;

☆姐姐陳淑英被槍傷和刀砍傷(1995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人體損傷檢驗鑒定為輕傷。他們家兄弟姐妹七人五人隨父姓陳,倆人隨母姓郭);

☆妻子婁愛華被踢落到6米多高的崖底摔成重傷;

☆ 堂弟郭玉柔(時年17歲)去仙遊縣鳳山鄉派出所報案被拘留88天,並受逼供。

從1994年11月30日,陳元傳無辜被仙遊縣林業公安人員開槍打死後,福建省仙遊縣公檢法三家用:執行任務,受圍攻,正當防衛誤傷來蒙騙上級領導和調查組。不知何故?案發至今,僅有福建日報社的一個記者來到案發現場調查。其他調查組沒有踏入案發地仙遊縣鳳山鄉柳園村半步,便打道回府了。柳園村村民說,如有省級以上的來調查,我們會講,以下的調查我們說的無益……。陳元傳妻子楊小花跨世紀到處喊冤呼屈:負訴狀、跪街頭、攔小車,然而,六年多了,丈夫冤死的雙眼,至今還是無法閉合。丈夫慘死,家裡的頂梁柱折了,遺下老幼五口,老父親陳景雨時年72歲;二個男兒大的9歲,次女兒5歲;幼男1歲;老幼失去生活保障,兒女無法上學,投靠四方,次女兒寄養廣西;幼男孩寄養福建建甌的親戚家;長男跟隨妻子楊小花四處乞討訴冤。六年多了,至今依然是冤沉大海?!

山高皇帝遠

讓日歷翻回到1991年福建省仙遊縣鳳山鄉鳳頂村村民陳春恩、陳錦承父子利用權、錢、情關系以2萬元的價錢承包了仙遊縣鳳山鄉柳園村頂峰水庫與永泰縣伏口鄉紫山村交界的一片山林(按當時估算價值近百萬元)。陳春恩以承包的名義在三年時間內(1992年—1995年),大肆亂砍濫伐林木達五千八百立方米,而實際只辦了360立方米的林木採伐証,(在獲悉福建日報社記者采訪的消息後補辦150立方米的林木採伐証)僅這項就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多萬元。同時他們還將黑手伸到鄰居永泰縣伏口鄉紫山村郭家銓承包的林場,盜砍林木二千多立方米。他們的不法行為引起了永泰縣伏口鄉紫山村和仙遊縣鳳山鄉柳園村村民的憤愾。村民多次集體上告,1995年4月24日《福建日報》發表標題為《有人濫毀庫區林,柳園水庫臨危境》的群眾來信及及記者調查附記(全文另貼)。由於陳春恩、陳錦承父子他們有盤根錯節的關系網和手中有權,可以一手遮天,群眾上告、輿論監督是奈何不了他們的。

陳春恩何許人也?他原為仙遊縣鳳山鄉中心小學校長。他還蠻有經濟眼光的1982年便看到了承包山林能帶來厚利,於是便去教包山,從而成為遠近有名包山專業戶。但,他不是老老實實地包山,還是跟他承包的山場交界的山林都要被他盜伐——四鄰的村民對他是又恨又氣又無奈,便叫他「夜爬貓」(有關對陳春恩亂砍濫伐、盜伐林木和毆打他人的控告材料我手頭就有3份)。

1993年,仙遊縣鳳山鄉柳園村村民郭家銓承包永泰縣伏口鄉紫山村的一片山場(與陳春恩承包的山林交界),同時紫山村也聘任郭家銓為該村山場的護林員。郭家銓知道,護林員的責任就是保護山林,否則,就不叫護林員。也就是這護林員給自己及親人們種下禍根,這是他連做夢都想不到的。郭家銓看到陳春恩、陳錦承父子他們亂砍濫伐、盜伐林木的違法行為,就向福州市林業局、永泰縣林業局、伏口鄉政府反映情況。

1994年9月9日福州市林業局俞副局長電話通知伏口鄉政府:紫山村大洋面山場承包人郭家銓同志反映,該山場被仙遊縣鳳山鄉柳園村村民亂砍濫伐嚴重。要求鄉政府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調查勘察。當晚伏口鄉在位領導開會決定:由鄉黨委副書記葉登旺帶領鄉派出所民警、聯防隊員及紫山村幹部上山查看。9月10日鄉黨委副書記葉登旺帶領調查組到達大洋面山場,發現陳春恩、陳錦承父子他們糾集民工盜伐林木的事實。並抓獲了6個來不及逃跑的盜伐人。陳春恩、陳錦承父子及其餘大部分伐木工被逃走了。(陳春恩他們為了對付永泰縣林業及有關執法部門,專門購置了對講機、炸藥並馴養一條凶猛的狼狗。永泰縣林業公安部門多次上山執法都是無功而返)。由此,陳春恩他們更為憎恨永泰人,凡是說話帶永泰口音的人到山場都要被陳春恩他們盤問、拘禁、乃至毆打。林金銓(福州市市閩侯縣祥謙鎮人)、柯雪松(福州大學派出所民警)到山場看樹根,林金銓無故被打得傷痕累累;柯雪松被非法拘禁近兩個晝夜。陳春恩還指使其子陳錦銘(仙遊縣公安局民警)私帶槍支、警具進山場威脅村民不准舉報,毆打村民郭玉喜等人(詳細請看郭玉喜、郭玉品的《控告書》)。

陳春恩他們的囂張行為,激怒了紫山村兩委, 1994年8月28日組織人員進山場收繳了陳春恩他們的作案工具:雷管、炸藥、對講機和打死阻礙公務的一條惡狗,並將繳獲得雷管、炸藥、對講機上繳給伏口鄉派出所。陳春恩一家更為懷恨郭家銓,藉機編造其妻鄭阿世有現金、首飾價值數萬元被郭家銓聚眾搶劫,並打傷多人。同時勾結鳳山鄉派出所所長鄭世和等人捏造事實、証據,誣陷郭家銓是為搶劫首犯。這便成了後來仙遊縣檢察院起訴指控郭家銓聚眾打、砸、搶的事實根據。陳春恩和當時鳳山鄉副鄉長陳元穩多次揚言:「打死郭家銓,殺雞給猴看,這便是舉報人的下場」 。

郭家銓沒有在他們的威脅、恫嚇之下退卻,繼續向福建省林業廳舉報陳春恩等人破壞森林的違法犯罪事實,引起省林業廳的重視。省林業廳糾紛辦通知永泰縣林業局、仙遊縣林業局1994年11月3日到現場查看,解決問題,當省林業廳公安局治安科王建忠、福州市林業局公安處林祥清按約定時間到場時,現場陳春恩、陳錦承父子及伐木民工已聞訊撤走了。原來仙遊縣林業公安有人已於11月2日暗中通知陳春恩、陳錦承父子。但看到亂砍盜伐林木面積大,情節嚴重,並對陳春恩他們已加工的,來不及運走的板材進行封存,後來這批木材還是被神通廣大的陳春恩運走賣掉了。

陳春恩他們的行為沒有因此收斂,反而更加深了陳春恩、鄭世和、林金俊、陳元穩等人對郭家銓的仇恨,他們把永泰縣有關部門制止陳春恩濫砍盜伐的行為,說成是郭家銓聚眾打、砸、搶。讓鳳山鄉派出所拘捕郭家銓。這便醞釀了——

法律,在執法人的槍口下哭泣

福建省林業廳糾紛辦通知永泰縣林業局、仙遊縣林業局由省林業廳糾紛辦組織1994年11月30日再次到現場查看,解決問題。仙遊縣調處辦指派仙遊縣林業公安副科長林金俊、鳳山鄉副鄉長陳元穩、鳳山鄉派出所民警王新亮、仙遊縣林業公安民警陳衝,等四人前往。起初林金俊、陳元穩、王新亮、陳衝四人也陪同林業廳糾紛辦上山,但他們四人從柳園村出發到半路便擅自返回,荷槍實彈,氣勢洶洶地來到郭家銓家裡,看到郭家銓他們便朝郭家銓瞄準開槍,郭家銓姐姐淑英衝上前推開郭家銓,自己的肩部被擊中。陳淑英強忍劇痛責問林金俊他們:「你們跑到我家裡隨便開槍打人,還有沒有國法?抓人要有逮捕手續,你們有沒有逮捕証?」 陳淑英的話激怒了副鄉長陳元穩,他咬牙切齒地說;「你郭家銓戶口還在我手裡,想斷我的財路,還敢向我要逮捕証」。 身為副鄉長的陳元穩竟拿起菜刀朝陳淑英頭部及手腕各砍一刀。林金俊隨後又朝郭家銓瞄準開第二槍的時候,手腕被從門外衝進來的郭金派托一下子彈射在樓板上。郭金派說:「你們這樣做太過分了!」林金俊說:「郭金派,這裡的事你最好不要插手。」

郭家銓的妻子婁愛華說,「求你們不要再開槍了!」喪心病狂的王新亮將她狠踢一腳摔到6米多高的崖底,郭家銓的胞兄陳元傳在樓上聽到弟媳婦淒慘的叫聲,便到走廊來探望,林金俊、王新亮以為是郭家銓,同時朝他開槍,其中一槍擊中陳元傳心臟當即死亡。跑到樓上的郭家銓叫起來:「二哥被打死了!」已經成了血人,頭腦昏沉的姐姐陳淑英一聽到,痛嚎起來,「你們打死我弟弟……」 林金俊又把她踢了個臉朝天倒在地上,王新亮竟朝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的陳淑英開槍,終因子彈卡住,沒有再添命債。

林金俊、陳元穩、王新亮他們與郭家銓有什麼深仇大恨?為什麼非得要置他於死地?從副鄉長陳元穩口中蹦出來的「想斷我的財路」的話中,似乎可以找到答案。

報案的人反成了「罪犯」被拘禁八十八天

案發後1994年11月30日晚,郭家銓堂弟郭玉柔(年僅17歲)和當時的村幹部郭清忠去仙遊縣鳳山鄉派出所報案,起初派出所對他們的報案漠然置之,隨便問兩句,就讓他們先回去,走到門口郭玉柔被該所民警陳國仙抓住,同往的郭清忠問:「有什麼事?」答覆:「沒事」。然而,就這「沒事」 郭玉柔被拘留折磨88天,並受逼供。至1995年3月8日,在福建日報社一個記者的干預下,才讓家裡取保候審

2001年2月26日下午我來到案發地柳園村。柳園村地形斗狀;人口千餘,靠山吃飯。貧困的箍子,還緊套在柳園村村民的頭上。房子沿山而建,一條小溪從村間穿過……

冷風、陰雨、濃霧給山村拉上帷幕,夜色早早降臨了。屋外嘩嘩的小溪,沙沙的春雨流淌著冰冷,屋裡郭加旺(柳園村村民,現年48歲,郭加銓的大哥。)、郭振瑞(受害者之一郭玉柔父親,柳園村村民,現年62歲)、郭金派(柳園村村民,現年67歲,槍擊案中現場初始見証人)、郭振力(柳園村村民,現年65歲,槍擊案中現場始終見証人)、郭玉喜(買木材途經陳春恩承包林場路段,被陳春恩、陳景銘聚眾毆打受傷人之一)他們的傾訴,讓我熱血沸騰……

打死人立功受獎

1994年11月30日柳園事件後,有一回,陳春恩宴請林金俊、陳元穩、王新亮等人,在宴席上身為公安幹警的王新亮竟揚言:「公安打死個把人,就像打死一條狗」。這話可謂:語驚四座,豪氣干雲。人民公安,是以保護人民安全為天職,林金俊、王新亮、陳元穩一夥卻拿人命當兒戲,以槍殺無辜百姓當「英雄」。難怪王新亮意氣風發,因1994年11月30日柳園村事件後,他立功並由鄉派出所調入縣公安局。

惡人先告狀

1994年11月30日下午命案後,林金俊、陳元穩、王新亮等人,見事態嚴重,便趕回鳳山鄉打電話向當時的縣長楊添林謊報,郭家銓聚眾圍攻省林業廳糾紛辦的同志,其中一個女同志被刀砍了血淋淋的…。縣長接報後,緊急命令縣公安局長林金應調集武警部隊火速趕赴柳園,半路上遇到從柳園回返的省林業廳糾紛辦的人,林業廳糾紛辦的幹部當即申明:被刀砍傷的不是我們林業廳的女幹部,而是郭家銓的家裡人。這樣,七大卡車荷槍實彈的武警才撤回,否則,其後果不堪設想!

槍殺陳元傳誰是主凶?

林金俊、王新亮同時朝陳元傳開槍,槍殺陳元傳後他們編造:執行任務受到違攻,正當防衛的理由來蒙騙領導。同時策劃好讓王新亮承擔擊斃陳元傳的責任。因為王新亮是公安幹警,林金俊是林業警察。仙遊縣人民檢察院便根據他們的片面之詞,認定王新亮、林金俊他們的行為 屬正當防衛結論。

郭金派說:「那天下午(1994年11月30日) 林金俊、王新亮、陳元穩、陳衝一夥闖進郭家銓家裡開槍動刀傷了陳淑英,被我阻攔後,我看到淑英血淋淋的不知死活,便慌裡慌張地跑到山上找她丈夫陳步德和郭加旺報信去了。」

郭振力接著說:金派走後,現場包括半死不活的陳淑英、婁愛華、我及我拐腳的侄兒連老加傷殘的算起來也只有三個半人,我還站在門口這邊的台階,我活一大把年紀了,從沒見過這場面,嚇了腿腳一直發抖,無法也不敢走過去,又怎麼能去圍攻四個牛高馬大,持刀帶槍的人呢?當時看的人的確很多,但大部分都在小溪對岸,距現場至少在50米以外。婁愛華站在路邊被嚇的臉色發白說,求你們不要開槍 。被王新亮踢一腳摔下去時發出淒慘的叫聲。陳元傳在樓上房間裡聽到便跑到走廊來看, 林金俊、王新亮同時朝元傳開槍。我看到擊中致命要害那槍是林金俊開的,當時他正站在走廊正下面路上,距離近大約五米,王新亮站在左側邊路上距離也較遠。打死元傳的子彈頭,還是他父親從他身上找到的。

楊小花拿出陳元傳被打死後拍照的像片給我看,我這沒有半點刑偵經驗的人也可以看出來,射擊人所站的位置與受害人成正面。

楊小花說,彈頭現在還在我這裡。

郭加旺說,那是顆「五四式」手槍的彈頭,當時林金俊持地是支「五四式」手槍。仙遊縣公檢部門都說,幹警受到圍攻,正當防衛擊斃元傳,元傳在樓上手上沒拿任何東西又怎麼圍攻、威脅他們呢?這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嗎?

燙手的「山芋」

陳元傳被打死後其妻楊小花及親人們,眼睜睜的看著林金俊、陳元穩、王新亮、陳衝四凶手逍遙法外,為官者還是官,當幹警的仍然是幹警,有的還立功晉級,而身為受害人的楊小花、陳淑英、婁愛華他們是報案無門,告狀不理。仙遊縣政法部門都以:「執行公務正當防衛誤傷」冠冕堂皇的理由來為凶手開脫罪責。楊小花他們便走上上訪之路。但上訪沒有帶來轉機。

2000年4月17日楊小花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訪局上訪,信訪局出具介紹信,讓她去找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接待她的人對她說,公安幹警打死人是檢察院管的,我們管不了。楊小花想向這位接待人詢問姓名,被拒絕了。

2000年4月10日楊小花拿著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處理來訪介紹信,找莆田市檢察院,檢察院信訪局接待人對她說,「你們的案情我們要向領導匯報,領導讓市檢察院調查,我們就去調查;讓仙遊縣檢察院去調查,就仙遊縣檢察院去調查」。 楊小花問:「那我跟你怎麼聯系?」那人說「你回去吧,我們調查好了,會通知你!」楊小花想問他姓名,被拒絕了。有時去找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叫他們去找檢察院,檢察院又敷衍塞責。莆田市公安局、檢察院楊小花他們去過多少次?連他們自己都記不清楚了。

遇到「燙手」的推開,這於普通人來說,是正常的,但於有關的職能部門來說,就不正常了。讓我浮想聯翩,是案子不夠典型?還是槍殺無辜百姓;濫用槍支、警械;濫砍盜伐林木、私設公堂的人有權?有勢?有錢?有理?要不,法律的天平怎麼會傾斜了呢?

他們的材料多得連拖車都拖不動

2000年12月18日郭家銓的大哥郭加旺到仙遊縣檢察院打聽案情的進展情況時,信訪科長楊麗榕熱情接待他,馬上打電話請副檢察長劉天星,並說:「你講的那麼好,那寫成材料交來更好」剛好來到的副檢察長劉天星說:「他還用寫什麼材料?他們的材料自己送的,從別處轉來的,我這裡多得,用拖車拖都拖不動」。然而,為什麼得不到解決呢?

一條人命就值三千元嗎

2001年中國新年前,仙遊縣柳園村黨支部書記通知死者陳元傳的哥哥郭家旺去縣裡領錢。2月5日郭家旺去縣裡的時候,縣政法委書記對他說:去民政局領二千元錢,鄉政府領一千元。但要寫不再上訪的保証書。郭家旺被氣惱了:一條人命就值三千元嗎?三千元能買一條人命,那我們老百姓的命也太賤了!你家裡有幾口人我都要了。沒錢我可以去借貸。郭家旺對筆者說,現在我們所要的不光是錢的問題,我們更需要的是要看看仙遊這地方還有沒有法理!

聯系人:林三涵
通信地址:福州市梅峰路2號9#樓109
郵編:350003
電話:0591-7862831,013015782418
E-mail: sanhan@peoplema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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