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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血型草率定罪 被告死後難瞑目

2001-05-30 23:0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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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5月30日訊】在寶雞市扶風縣天度鎮,几乎所有的成年人都知道,已經死去3年多的王興科和一宗強奸案有關。王興科的父親,今年已70多歲的王書學老人為儿子的事奔波也有5年多了,儿子王興科死前說的最后一句話還是:“我冤,我冤吶”王書學也相信自己的儿子是清白的,讓他認定了這個看法的是儿子的血型。而王興科到底有沒有犯強奸罪,有關部門到現在也沒有一個准确的說法。以犯罪嫌疑人的血型和現場遺留物的血型同為“O”型作為證据之一認定其犯強奸罪。但此人在保外就醫時檢驗血型為“B”型。其死后,公安部派員開棺驗尸驗后血型也是“B”型。

嫌犯王興科死在定案前

王興科一家都是農民。事發前,他在天度鎮開著一個賣肉的鋪子,一家人就靠他賣肉賺錢過活。

1996年6月12日,正在街上賣肉的王興科被一名警察帶到扶風縣公安局天度派出所,稱其与附近村庄發生的一樁強奸案有關。1996年10月23日,王興科被扶風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准逮捕。1997年1月16日,扶風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王興科有期徒刑4年。王興科不服,以其沒有犯強奸罪,且依据血型鑒定認定其犯強奸罪有誤等為由提出上訴。1997年12月22日,王興科因患肺結核病被縣法院保外就醫,1998年元月22日,王興科因肺癌死亡。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3月下發裁定書,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据不足為由撤銷了扶風縣法院給王興科判刑4年的判決,并發回該法院重新審判。后經扶風縣法院提議,扶風縣政法委于1998年6月18日召開政法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由縣法院牽頭,檢察、公安配合成立聯合調查組對該案進行复查。1999年元月5日,扶風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扶風縣公安局組織專門班子對此案進行了補查,后于2000年12月22日決定撤銷案件,終結該案偵查工作。

血型成為定案證据

證据是定罪的唯一依据,扶風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王興科犯強奸罪的證据有:1、受害人第三天的報案筆錄和多次陳述;2、從強奸現場提取的精斑和王興科的血痕,經陝西省公安廳刑事技術鑒定,其血型均為“O”型,可證實被告王興科奸淫了受害者;3、證人王某、張某的證言。證實受害人被王興科強奸的當天下午,表現出對被告難以抑制的恐懼感、憎惡感、复仇感,足見被告的奸淫行為是完全違背受害人的意志;4、被告人王興科扔給受害人的10元錢,受害人在報案時已作證据提供在案;5、證人劉某的證言,證實受害人在被王興科強奸后滿腹怨恨;6、鄭某、高某的證言,證實受害人在被王興科強奸后的傷心痛苦、忿忿難平之心情。

不服一審又上訴

王興科不服扶風縣法院的一審判決,他在上訴書中稱其上訴理由為:第一是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受害者報案所說的事發地點附近也有居民,如果我對其實施強暴,她為什么沒有呼救;第二是受害者為什么不及時報案;第三是我沒有實施奸淫行為,公安人員提取的精斑和血跡是受害人報案后才提取的,血型鑒定報告說我的血型和現場遺留物所鑒定出來的血型同為“O”型,這不能證實我有強奸行為,只能說明鑒定認為我的血型也是“O”型;第四是判決書中提到的王某、劉某、張某、鄭某、高某的證言只能證明他們見過我因故去過所謂的案發地,并不能證明我有奸淫行為。在上訴書中,王興科的最后一句話是:“以上均實(是)事實,望明察秋毫。”

醫院檢查血型為“B”型

入獄后,王興科因患肺病被保外就醫,在扶風縣醫院治療了一段時間后,便轉院去當時的西安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治療。治療中需要輸血,看到醫生在輸血前為王興科化驗的血型,王的家人惊呆了、憤怒了,血型化驗單上寫的明明是“B”型,醫生說檢驗不會有錯。為了准确起見,王的家人又在扶風縣醫院化驗王興科的血型,結果也是“B”型。

公安部驗尸依然為“B”型

1998年元月22日,王興科因肺癌不治而亡。他的父親王書學開始上訪,要求有關部門給一個明确的說法。上訪的次數多了,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找過多少部門,跑過多少路了。王興科的案子惊動了國家公安部,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1999年6月,國家公安部在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陝西省公安廳、寶雞市人大常委會、寶雞市公安局、扶風縣法院和縣公安局等部門的配合下挖墓開棺,提取了王興科尸體上的頭發數根進行檢驗。

國家公安部(99)公物證鑒字第0106號檢驗報告上寫到:經水洗、乙醇脫水、乙醚脫脂,再經熱解离法檢驗ABO血型,結果僅B端發生凝集反應,檢驗結果,所送嫌疑人王興科頭發血型為“B”型。

王書學:“我儿冤情何時昭雪”

2001年5月28日,記者聞听王興科一事后,立即來到扶風縣天度鎮采訪此事。王書學的家和天度派出所是斜對門。講起儿子的事,今年70歲的王書學老人老淚縱橫,他一次又一次的給記者回憶儿子臨死時極度痛苦又極度失望的微弱喊聲:“我冤,我冤吶!”

王書學老人將有關文書材料非常小心保存在柜子里,并讓自己的妻子保管著柜子上的鑰匙。聞知記者來采訪,他的妻子從親戚家赶回來。王書學說:“我不識字,沒有文化。但是我通過看電視和听人讀報紙知道,我儿的血型和現場遺留物血型不一致,作案者肯定不是王興科。即就是血型相同,也不能認定作案者就是王興科,是‘O’型血的人多了,怎么能通過檢驗血型就說是我儿作的案呢?我儿肯定是冤枉的。
他人雖然死了,但這個說法他們(政法机關)不能不給。我儿死了,我的孫子忍受不了同學的歧視,家里又沒有錢,孫子早早就輟學去新疆打工了(王書學老人哭了)。我活在世上的時間不多了,我活一天,就要為儿子的事奔波一天。前几天有人曾找過我,問我看要多少錢能了結此事。我要錢干什么呢,多少錢都換不來我儿清白的名分,誰也別想通過其他辦法阻止我的斗爭(討說法),我就是要一個說法。有人還
提出要化驗我和娃他媽的血型來推斷儿子的血型,我不同意,公安部已經作過鑒定了,還折騰什么呢?推托啥呢?”

扶風縣公安局:血型可能會變化

5月28日,為了進一步搞清楚王興科一案發回重審后便再無音訊的原因,記者來到扶風縣有關部門進行了采訪。

扶風縣人民法院辦公室的同志看過記者出示的采訪介紹信后說,采訪需要經過上級單位宣傳部門的批准,否則不予接待。在國家有關新聞宣傳的規定中,記者沒有見到過如此的條文。但是在扶風縣法院,記者沒有辦法進行采訪。

隨后記者來到扶風縣公安局,該局何局長接受了記者采訪。何局長說,縣政法委和縣公安局對此事一直都很重視。政法委曾組織過專門的調查組調查此案。根据《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死亡后,不再追究有關責任,縣公安局便依法終結了對該案的偵察。王興科他爸不斷地上訪,認為儿子后來的血型和現場遺留物的血型不同,儿子是冤枉的,不是強奸犯罪嫌疑人,要求公安机關給個說法。為了慎重
一些,也為了對雙方當事人負責,公安机關認為應該再作一次血型鑒定,通過檢驗王興科他爸和他媽的血型來推斷他到底應該是什么血型,這在科學上也是有依据的,但是王的家人不同意。這么做的理由還有,公安部有關技術人員曾經提出,得了癌症進行化療過的人,血型有可能會變化。另外就只有作DNA鑒定來准确判斷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記者在扶風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負責王興科一案辦理的檢察官正好在當天去了寶雞市人民檢察院,去匯報并協商此事如何處理了。

醫學專家:DNA鑒定最准确

人的血型到底會不會變化,帶著這一問題,記者采訪了有關專家。

西北政法學院法醫學張小宁教授說,一個人的血型有可能會發生變化,但這种情況出現的几率非常小。但是就一個人的血型檢驗來說,出現差錯的可能性是有的,有可能在這里檢驗的和那里的不一樣,這与檢驗者和他們的檢驗過程与器械都有很大關系。但是就王興科一案,張教授表示自己對此不發表意見,原因是不了解几次檢驗的具體過程。

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科主任、醫學博士、碩士生導師張梅副教授說,一個正常人的血型一般是不會發生變化的,但是其它因素使人的血型發生變化這种情況是有的,出現的几率很小。就王興科的血型是否會發生變化,張梅博士表示不能斷下結論,她說必須通過科學的化驗手段才能做出定論。

兩位醫學專家都提出建議當事人去做DNA鑒定。

看來,這個強奸案早已不再那么簡單了,要給已過世3年多的王興科一個說法的确太不容易。但我們還是期待著有關部門能盡快做出處理,這才是一种對當事雙方、對社會、對法律真正盡責的態度。

轉自《華商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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