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法院檢察署決展開調查拉法葉艦佣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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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3日訊】法國前外長杜馬日前公開在媒體譴責法國司法當局畏首畏尾,未深入追究拉法葉艦佣金案,加上瑞士司法當局查獲台灣通緝的軍火商汪傳浦贓款一億法郎,巴黎檢察署今天被迫採取行動,決定對湯姆笙售艦佣金案展開司法調查。

此間國際商業法律專家指出,台灣海軍當局若要追討違反交易契約的二十五億法郎以上巨款佣金,可向巴黎法院就此提出民事賠償。

巴黎法院發出的消息指出,檢察署將以「侵吞社會公帑」的罪名,就一九九一年湯姆笙軍火集團售艦暗中支付佣金事件展開司法調查。但目前暫不指定特定調查對象,但將向杜馬要求提供相關確切證據。

現更名為泰勒斯的湯姆笙軍火集團當時以總價一百六十億法郎賣給台灣六艘拉法葉級巡防艦,湯姆笙總裁葛梅茲在台北與海軍總司令莊銘耀簽署這項交易契約,雙方在契約中明文規定售艦不得涉及佣金情事,否則買方可要求賠償。

瑞士司法當局日前已查出湯姆笙當時駐台代表汪傳浦的銀行帳戶內寄存的一億法郎佣金下落,日內瓦法院已將這項證據提供巴黎法院。

再則,因捲入售艦遊說案被判坐牢六個月的前外長杜馬,十八日在費加羅報公開發表談話,指出佣金數額高達五億美元以上,同時聲稱,在法國,「許多受惠的政界人士都知道他很清楚佣金下落的內情」。

杜馬在專訪談話中還特別指名道姓,點出社會黨現任社會暨勞工部長吉古及當年擔任總統府祕書長的現任外交部長韋德里納,都是受益人。不過兩人都立即否認涉案。

杜馬又說,當時密特朗總統全盤掌握售艦的運作情形,對佣金的分配也知之甚詳。杜馬說:「若某些人告訴密特朗不必支付佣金,自然他就不會簽字同意這大筆巨款的支出。但他總以法國的利益與名譽為重。」

杜馬更以譴責的語氣強調,巴黎檢察署掌握所有佣金資料,可是卻無動於衷,絲毫不予追究。他指出,五億美元佣金係以政界或其他人士為對象,主要在法國,也包括其他國家在內,這些人當然不願讓人揭發真相。

此外,以揭發及諷刺政壇醜聞為對象的報紙「閒話雜誌 (Le Canard Enchaine)」日前報導,一名預審法官在調查湯姆笙涉及的另一案件時,意外發現一份售艦佣金名單,並已把這份名單轉報巴黎檢察署。與杜馬同被判刑的他的情婦鍾顧夫人及億而富石油集團常務總經

理錫爾文都在名單中。

湯姆笙與錫爾文及鍾顧夫人於一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簽約,由錫爾文建立遊說管道,突破法國政府及中共當局阻礙售艦的障礙,承諾事成酬勞至少六千萬法郎,最高可達售艦總額的百分之一,即一億六千萬法郎。

但交易成功後,湯姆笙不認帳,錫爾文則以億而富設在日內瓦的分公司名義,代墊六千四百五十萬法郎酬謝鍾顧夫人對杜馬「下功夫」成功。

一九九四年雙方對簿公堂,請求日內瓦的國際商會總會的仲裁法院仲裁,湯姆笙敗訴。湯姆笙不服,乃向巴黎法院控告億而富「意圖詐欺」。所衍生的杜馬貪瀆案於五月三十日判決,杜馬被判刑三十個月,必須服刑六個月,緩刑兩年;鍾顧夫人被判要服刑十八個月,錫

爾文則要坐牢四年。但巴黎法院卻以位居憲法理事會主席的杜馬涉案貪瀆為重心,進行審判,對佣金醜聞則不聞不問。

巴黎法院檢察署受到輿情的壓力,又因瑞士司法當局提供有利證據,終於在今天宣布展開調查這筆巨額佣金回流法國的行動。因為汪傳浦至今仍以有價證券形式將一億法郎存放歐洲銀行,依瑞士司法當局研判,應該就是佣金回流法國的有利證明。

鍾顧夫人的律師包泰為此特別發表聲明,鍾顧夫人當然非常高興檢察署要為湯姆笙售艦佣金的事實展開調查行動,她在辯護庭一再要求將拉法葉售艦案一併審判,總算受到重視。

依專家的說法,在商業行為中,佣金的支付屬於正常行為,若用以賄賂採購國官員,甚至回流出口國供酬庸之用,則於法不容。杜馬認為,二十五億法郎佣金中,有百分之七十回流法國。

國際商業法律專家認為,台灣海軍當局為追回權益,現可根據契約中「排佣條款」的規定,名正言順就佣金案向巴黎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中央社)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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