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鐵樑護法治 董特首言論自亂陣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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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東方日報社論: 前大法官、行政會議成員、前港大校務委員會主任楊鐵樑爵士昨天向特區政府提出專業意見:不可模仿抄襲法國,就所謂邪問題立法。楊鐵樑並提醒特區政府:今天的特區,是普通法系地區,與法國不同,立法應以普通法國家為參考。

董特首只是一名商人,楊鐵樑是資深的法律專家,對於因法輪功而引起的立法禁止所謂邪的問題,比任何人都有資格發言。楊鐵樑對法輪功的態度公正而理性,他不諱言不明白法輪功。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楊鐵樑的話,合乎一個文明社會的法理標準。

然而,楊鐵樑是行政會議一名重要人員,而董建華卻是行政會議的領導人。董建華對信仰自由步步進迫,先是半遮半掩地說「法輪功多多少少有點邪性質」,繼而在立法會升級大罵「法輪功肯定是邪」。董建華在立法會出此言,應該是代表整個政府,也代表行政會議,但昨天楊鐵樑卻否定了董建華的立場,證明董建華連行政會議的意見也未能統一,更何況整個政府高層。董建華弱勢統治,本來路人皆見,但由他自己欽點的行政會議,也有主要成員敢於公開否定董建華的立場,法輪功問題,愈描愈黑,愈說愈亂,董特首要是連行政會議尚且無法領導,怎樣領導政府?怎樣領導香港?

由此可見,董建華狠批法輪功,是他自己一人向北京的政治效忠表演。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為了香港的國際形象,已經為董建華這番極端而失理性的言論降溫,指所謂「法輪功肯定是邪」之論,只是董「個人的定義」。曾蔭權言下之意,是自己也不苟同董的批法輪功行為。但董建華當了四年的特首,應該明白,自己身為特首,在立法會發言,一定要以整個香港的利益為前提,絕不可能發表甚麼個人看法。這是行政管理最起碼的顯淺常識。對於這樣一件大事,曾蔭權既降溫在先,楊鐵樑又否定在後,我們要嚴正地質問一句:這到底是甚麼意思?董建華領導的特區,為何如此口徑紛雜,陣腳大亂?情況就好像一家人對於今夜吃甚麼湯,翁姑媳嫂、子孫奴僕,個個有「個人定義」,人人有不同意見,這樣的家庭怎樣維持下去?

曾楊相繼明暗不一地否定董特首的「個人定義」,證明批法輪功,理據不足,人心盡失。處理任何社團組織的活動,必須按照香港這一制的法治來辦事,不死守住這一條底線,「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一定幻滅。立法禁止所謂「邪」,既不切實際,不可能實施,而且暴露了董建華方寸大亂的窘境。我們有權再追問:董建華今後在立法會內外任何一句公開言論,到底是他個人的感受,還是代表特區政府?是他個人在表演效忠,還是行政會議統一堅定的共識?為免陷香港於空前的困惑和混亂,請董建華今後每一句公開發言,是公是私,是個人還是集體,都補充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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