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威脅律師 :再說,公安在外面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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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梁朝陽綜合報道)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四川省攀枝花中級法院在米易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龔順會進行二審。龔順會的兩名辯護律師李蘇濱和李靜林,遭法庭威脅恐嚇:李蘇濱被剝奪辯護權利;李靜林則被警告「你再說,公安和國安在外面等著你。」

事件回放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米易縣公安局的國保大隊長楊梓華、副大隊長李雪松、警察周林三人強行闖入龔順會家抄家,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抄。龔順會、丈夫楊朝洪以及來做客的表姐王子菊同被抓到米易看守所。楊朝洪與王子菊被關二十七天後放回,龔順會則被米易法院以「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庭審。

龔順會為澄清事實,聘請了北京市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靜林律師做辯護。

龔順會被關米易看守所期間,遭到警察的打罵。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中旬,米易看守所搬遷到雙溝(原蠶絲廠),因龔順會不配合搬床,警察恐嚇她:如果不搬,今晚不准睡。龔順會說『不睡就不睡』,結果獄警冷傑打了她一耳光,又被另幾個獄警腳踢後戴上手銬。

十二月二十八日,李律師去見龔順會,看她仍帶著手拷。龔順會把被打的事告訴律師,律師請看守所所長朱成龍在記錄上確認簽字,但遭拒絕。朱成龍說:「不是因她不搬床,是因為她煉功才打她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四川米易縣法院對龔順會開庭審理。李靜林律師在辯護中指出:根據中國憲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龔順會信仰和傳播法輪功無罪,要求法庭立即釋放。庭審的法庭人員無話可說,最後借口說要交給合議庭來處理,庭審就草草收場。後來,龔順會被判四年。

第二次庭審 家屬親朋被拒法庭外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法院對龔順會進行第二次開庭。當日,派出所和鄉村幹部及米易國保大隊警察楊梓華、李雪松等早早就守在法院大門口,驅趕前來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及其他人員,不讓這些人進入法院。被驅趕的草場鄉的黃承會等人因坐在法院的大門口,被警察徐興腳踢並遭威脅:滾回家,不然就整死你!同時,周林(警察)將不肯離去的人員依次拍照。

當律師入場後,旁聽席中的十八個座位中,十七個座位已被三名警察和法院安排的村長、鄉長佔據,只有一個空位(沒有家屬的位置)。

龔順會的丈夫楊朝洪帶著十來歲的小兒子想進去旁聽,被警察攔在大門外,楊朝洪說『我是當事人的丈夫』,警察看過他的身份證後同時給他照相,才將他放進大門。到了法庭大門時,警察又一次攔住他,說是『裡面已經坐滿』。最後,辯方的主要證人、當事人的家屬均未能入場。

律師李蘇濱辯護權被剝奪

審理此案的是攀枝花中級法院來的審判長姚孝勝,審判員是王成、秦勇,公訴人是米易檢察院的朱正富。

法庭告知不許龔順會的另一名辯護律師李蘇濱做辯護。 當龔順會提出「我有權請兩個律師為我辯護」時,馬上遭到法官制止,不准龔順會說話。

當李蘇濱律師說『我這是按照規定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為她辯護的,是不經過法院批准的』。法官說『在法院你就要聽法官的』。律師接著說『不管是公民還是律師、法官,都要聽法律的』。法官秦勇卻回答『你們不聽法官的安排,那你們就是強行辯護,我們馬上就走,不開庭。』說完法官就真的走了。
最後,李律師的辯護權被法官剝奪,只好坐在旁聽席上當旁聽。

法官公開威脅律師

二審於當日上午早上十點半開庭,約十一點半就匆匆結束。李靜林律師為龔順會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庭審中,當李靜林律師說到『信仰無罪憲法至上,信仰法輪功無罪時』,法官威脅律師說『你不是中國人,是美國派來的法輪功學員。』還說要調查律師的身份,並威脅律師說『你再說,公安和國安在外面等著你。』

李靜林律師在辯護中,多次遭到審判長姚孝順的打斷。對這種行為,李律師說:法官應當執行刑事訴訟法、法官職業道德法、法官法,保護無辜者或當事人的一切權利。我們(律師)是為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維護法律的尊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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