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玉採訪報導)新疆農業大學被曝長期以「支農勞動實踐課」為名,組織學生進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屬的農牧團場及番茄加工廠勞動。隨帖文流傳的企業協議顯示,要求勞動者自行承擔安全事故責任,不得向企業索賠,企業也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學校以課程和紀律要求學生服從,企業則借協議卸除責任。網民表示,這類強制性勞動類似於新疆教育營。
7月25日,一名自稱新疆農業大學畢業生的知乎用戶發文披露,該校長期實行所謂「支農勞動實踐課」。學生通常在大二開學後停課約20天,由學校統一送往團場、農田或食品加工廠,從事棉花、辣椒、葡萄、番茄採摘,以及番茄醬廠流水線等勞動。
協議曝光:學生淪為企業廉價勞動力
該民眾提供的《安全管理協議》內容顯示,甲方為新疆中基紅色番茄產業有限公司天湖分公司,用工期限為2024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崗位包括後包裝、卸放料及鍋爐輔助等。包裝、卸料和鍋爐輔助均屬於工廠生產環節,涉及機械搬運、高溫環境及勞動安全風險,並非一般參觀或短期教學活動。
其中第5條規定,乙方受僱時必須說明身體狀況,如有隱瞞,企業可解除協議,且不支付經濟補償。第7條把雙方關係界定為「臨時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合同關係」,並規定企業「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繳納義務」。
新疆大學社會學者陳木齊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類安全協議明顯違反相關法規:「學校掌握學生的課程、學分、紀律和畢業資格,學生面對校方的安排,很難拒絕,我相信家長看到這份歧視性協議也很不滿,所以這份協議才會被發到網上。我認為學校把學生送入工廠勞動,卻用『實踐課』淡化其中的用工關係。工資也是廠方說了算,工傷事故要學生承擔,這是把教育管理權變成向企業輸送廉價勞動力的工具。」
協議第4條規定,工作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賠償。第3條規定,乙方如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勞動安全制度或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陳木齊表示:「這份協議要求勞動者接受企業管理,卻把事故、醫療和賠償責任全部推給個人。企業掌握崗位安排和解約權,勞動者卻被要求提前放棄索賠權。這種格式條款明顯建立在雙方地位不平等之上,說難聽點,就是壓榨學生。我不知道學校到底分到多少好處。」
這份協議沒有出現新疆農業大學名稱,也沒有顯示乙方身分。不過,其中的番茄企業、生產崗位及季節性用工時間,與畢業生披露的番茄加工廠勞動場景相符。相關材料也使所謂「勞動實踐」背後的安全責任、報酬分配及學校與企業關係受到質疑。
新疆農業大學官網公開資料顯示,該校25年來組織8萬餘名師生參與耕讀實踐,並宣稱創造直接經濟效益近42億元(人民幣),引發外界對學生勞動教育與商業利益之間關係的關注。
民眾:強迫學生勞動形同「新疆教育營」
中共近年來不斷把勞動教育納入學校課程,並以集體主義、吃苦教育和社會實踐的名義要求學生服從統一安排。此類制度一旦與企業季節性用工結合,學生便可能成為最容易調用、成本最低、也最難實施追責的勞動力。學校以教育名義掌握學生,企業以協議形式逃避責任,年輕人的勞動、健康和安全則成為雙方壓低成本的代價。
烏魯木齊民眾小亮表示,這類以課程、紀律和畢業資格強迫學生參加生產勞動的做法,在他看來類似於「新疆教育營」。在新疆地區,中共體制下的學校、企業和地方行政機關,都處於學生之上。學校尤其強調學生要服從學校管理,不聽話的學生被警告後,再出錯會被開除,「很多企業都想與學校掛鉤,用廉價勞動謀取利益。在新疆,如果你上網揭露或者說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就不是封號這麼簡單,警察會傳喚你。」
截至目前,新疆農業大學是否安排學生進入上述企業所屬工廠,校企之間是否存在費用往來,學生勞動報酬如何結算,未見公開說明。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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