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垃圾生產責任制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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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政府於今日公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諮詢 3個月的詳情,諮詢範圍包括徵費的產品類別、由買賣哪一方承擔費用等。

有電器進口商指,政府曾提及向他們預先收取 2.5%至 5%回收費。不過,他們擔心此舉會影響資金周轉,建議應該由棄置電器的市民承擔回收費用。又建議仿傚日本,由政府興建大型電器回收中心。

環保團體地球之友不贊成建議,擔心由棄置者負責回收費,會出現嚴重非法棄置電器問題,認為應該向進口商徵費。但建議不要將收費顯示在收據上,相信在競爭下,零售商未必將全部費用轉嫁給消費者。

政府為鼓勵各界參與廢物分類回收,減少廢物及推動資源回收,於 2005年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列出多項從源頭避免和減少廢物產生、廢物回收和循環再造及減少廢物體積的措施。其中一項措施是以立法方式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旨在鼓勵產品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及消費者分擔減少、回收及循環再造不同產品的環保責任,以減低有關產品對環境的影響。

針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是繼去年中落實的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後,當局的另一項工作。往後將會研究推行其它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包括飲品容器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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