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據中廣新聞網2010/01/26報導)四十二歲劉姓男子平時在大陸經商,因違反二岸人民關係條例判刑未到案,遭到通緝。台灣清水警分局偵查隊獲報,得知劉姓男子父親過世,劉姓男子準備返家祭父,前往劉男位於大雅的家中守候,果然,看到劉姓男子提著行李返家。
警方上前盤查,劉姓男子沒有攜帶身份證件,但是坦承自己的身份,警方準備將他帶回分局時,劉姓男子請求警方讓他返家祭拜父親,警方基於執行公務無法同意,但是,劉男向警方再三請求,表示返家是為了向父親上香,而且也不想再藏匿了,如果不讓他祭拜父親,將終身遺憾。
警方考量取得身份證,更能確認男子身份,基於情與法,同意讓劉姓男子返家拿取身分證件,並祭拜他的父親,完成心願。在多名警力戒護下,劉男完成了祭父心願,隨後由警方帶回偵訊後移送臺中地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