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準備增加罰款和刑期 震懾企業犯罪

標籤:

【大紀元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欲大幅度增加對企業犯罪的最高罰款額及服刑期。

據澳洲廣播電台報導,金融服務部長博文(Chris Bowen)建議更改關於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誤導性陳述等罪行的最高罰款額的條例,以防止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例如,他建議將針對內幕交易罪的最高罰款額從目前的2.2萬澳元升至50萬澳元,或三倍於犯罪所得。對於騙子公司的最高罰款額將由100萬升至500萬澳元,或犯罪公司所得的三倍,或犯罪公司在有關期間營業額的10%。

澳洲政府還建議將違反公司法的最高刑期加倍,從5年升為10年。博文說,這些刑罰變更的原因是為了增加其威懾性;當前對於企業不軌行為的刑罰往往不如犯罪份子所獲的利潤大,因而無威懾性。博文在一項聲明中說:「加重懲罰是為了向那些想從這種不法生意中盈利的人發出一個信息,那就是破壞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是不被容忍的。」

澳洲政府還將加大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的調查和監督權,使其擁有與澳洲競爭和消費委員會等機構一致的權利。例如,證券和投資委員會將被授權在有法院簽發的逮捕證的前提下,在聯邦警察的幫助下,獲得通過電話竊聽或其它通訊監察所收集到的材料;同時證券和投資委員會也不用再在執行搜查任務前發出通知。

博文說:「建議中有關證券和投資委員會的搜查令的變更將極大減少(犯罪者)在有關方面執行搜查令前銷毀證據的可能性。」

政府說,將在今年晚些時候發佈相關建議變更的法令修訂草案。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雙開司法官員 中共更大腐敗內幕待揭
黃光裕將被控內幕交易罪 或囚10年
德國賭球醜聞內幕 廚師也上陣?
黃光裕案將開審  案情敏感律師集體封口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