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屬:珠海治安亂 源自警匪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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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2009年9月26日,珠海鬥門區西浦村發生一起兇殺案。被害人柏家豪臉部被砍成重傷,胸部及頭部也都受傷,家屬對警方辦案態度消極、被動感到不滿。柏家豪表示珠海治安極差,殺人者只要有錢就能擺平一切,其姑父也表示珠海治安之亂,源自警匪一家。

2009年9月26日晚間,遠從上海至珠海工作的23歲青年柏家豪,在鬥門區西浦村無故被人砍傷,據柏家豪表示,臉部、及胸部被刀砍傷各縫了9.5公分及3.5公分,頭部被磚頭砸傷縫了4公分。他說,鬥門區西浦村是個三不管地帶,治安相當差,以前就聽同事及朋友說過,在這個地方殺人,只要有錢就能擺平一切,用錢就可銷案,沒錢就等著坐牢。

在柏住院治療的第3 天,就聽鬥門區青派出所湯警官說兇嫌在當晚就被捕,並拿著兇嫌的照片要他指認,但未透露兇嫌的姓名,同時表示兇嫌及其家屬無力墊付柏家豪的醫療費用。

柏家豪的姑父華神清對本報記者透露,2009年12月15日湯警官對家屬表示,請他們開個價錢把這件事私了,但他們認為「不能拿錢買刑罰」,這是不合法的,所以當時沒有同意。後幾經正面思考,或許警方是為了和諧安定提出此方案,且柏家確實也無力支付龐大的醫療費用,過了一個星期主動找警方願意私了,但湯警官又否認了原來的說法。

華神清同時表示,在12月20日左右,湯警官傳喚被害人的父親柏國鳳去派出所,說:此兇犯最只能判一年。而依《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規定,傷口超過5厘米就構成了重傷,依規應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華表示員警不是法官,怎可隨意判人的刑,且他們與該湯姓員警謀面多次,從未見他穿警服,佩帶警章,更不明其警號,令人懷疑他的警官身份。

據柏國鳳稱,家豪無端被人刺傷,經報案後警方僅到醫院探視其傷情,即不聞不問,他曾7次去新青派出所探詢辦案進度,警方僅說會將材料整理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送法院,才涉民事賠償。

記者致電湯警官對現行犯不予處理的理由,湯表示必須受害者去驗傷,有了傷單始能起訴。而柏家豪則表示,至今頭暈嘔吐,無法正常生活,無法上班,過2 天等父親休假了,再由父親陪同去公安局驗傷。

柏家豪表示希望兇手早日繩之以法,透過媒體的揭露讓主政者好好整頓治安,讓外來民工多一分保障。華神清也期盼透過媒體揭露警匪一家的事實,使治安能變的更好。

(http://www.dajiyuan.com)


23歲的柏家豪無端被殺,經縫合的臉部 (受害人家屬提供)

29歲的柏家豪無端被殺,經縫合的左胸(受害人家屬提供)


23歲的柏家豪無端被殺,經縫合的頭部 (受害人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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