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將繼續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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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清流澳洲悉尼報導)2010年10月18日,數位法輪功學員聚集在紐省高等法院前,就紐省高等法院10月5日對澳洲公民章翠英以酷刑罪控告前中共主席江澤民一案,宣佈維持2009年豁免被告的原判的決定,呼籲澳洲法律界維護正義,維護澳洲的自由、民主、及尊嚴。


澳洲法輪功學員在新南威爾斯省高院前和平請願。(攝影:李清流/大紀元)


澳洲法輪功學員在新南威爾斯省高院前和平請願。(攝影:李清流/大紀元)


路人拍攝法輪功學員遭酷刑真相展板。(攝影:李清流/大紀元)


澳洲法輪功學員在新南威爾斯省高院前和平請願。(攝影:李清流/大紀元)

法輪功學員們用橫幅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圖片,告訴過往的行人和紐省高等法院的工作人員:十年來,已有三千四百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十幾萬法輪功學員被關在勞教所,監獄遭受各種折磨,甚至被注射有毒物質,導致精神失常。紐省高等法院給予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豁免權,是對犯罪的縱容,是違背澳洲民主國家原則的。


中國傳統畫家、澳洲法輪功學員章翠英。(攝影:李清流/大紀元)

原告章翠英女士表示:紐省高等法院沒有按照國際法作出公正判決。澳洲是個民主的、人權至上的國家,同時又是國際人權法和反酷刑法的簽約國,在國際上承擔著維護人權的責任。怎麼能向二十一世紀的希特勒-江澤民提供豁免權呢?這不是在鼓勵中國的極權迫害者,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迫害和虐殺法輪功學員和其他信仰人士,而不受任何懲罰?這個判決不僅影響到案子的本身,更關係到司法的公正。

章女士說:「我們已經在法院前和平請願三年多了,現在社會上很多人都在關注此事,曾有一個大律師走過來告訴我,他的同行將舉行一個會議討論這個案子,這是一個很不公平的判決,是沒有正義的,澳洲的法律也不能以豁免法為酷刑施行者開脫罪責,因為澳洲是一個民主國家,是聯合國酷刑法的簽屬國,這是一個沒有道德的判決。

法輪功學員緣容是山東煙台人,她認為紐省高院的判決是違背了國際人道原則的。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持續了十多年了,她家鄉的法輪功學員時時都面對著被抓、被關,酷刑折磨和死亡的恐怖。中共在所謂的「敏感日」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現在是隨時隨地抓人。一次她被抓了進去,惡警們夜裡打她,大燈照著不讓她睡覺,逼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周圍的法輪功學員有時突然就失蹤了,過了幾天,員警通知他們的家屬說,這個法輪功學員猝死或心臟病發作或是跳樓死了,讓家屬去認屍。她家鄉的一個叫劉力華的平民百姓,只因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而被員警活活打死。如果國際社會能維護人權正義,能站出來指責中共的暴行,對法輪功的迫害就不會持續到今天。

另一名姓陳的法輪功學員說:澳洲在發達國家中是有影響力的國家,也是民主和人權的國家,在這樣的國家裏,法庭居然將豁免權判給一個比希特勒還殘暴的人,這對澳洲來說是一個羞辱。判決書中有一條說:「豁免法案的目的是要保護政府官員在離職後不被起訴」。直到現在,國際社會還在追究二戰時戰爭罪犯還的責任,照此說法,是不是也應該給這些人豁免?這是令人不能夠理解的。

最後,章翠英女士表示,她將繼續上訴,她相信正義終究會戰勝邪惡。她說:「越來越多的人會認識到:懲惡揚善是法律的原則。如果豁免法被用來庇護罪犯和人權惡棍,這個法就不是正義之法,就必須給以糾正。只要堅持到底,我們一定會把江澤民送上法庭,繩之於法。

背景:
2000年澳洲公民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女士,因為回國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中共拘禁酷刑折磨八個月。2004年9月她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在澳洲紐省高等法院起訴江澤民、羅幹及610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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