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

僑委會獎助自編華文教材

【大紀元10月23日訊】僑委會2011年度海外編製華語文教材經費補助開始受理申請,期間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歡迎海外熱心僑教之個人或團體踴躍提出申請。

茲將有關作業要點摘錄如下:

一、申請補助教材類別

華語文教科書、補充教材、教具、視聽教材(含錄音帶、錄影帶、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等)。以上教材均以未出版或至申請截止日止出版未滿一年,且未曾接受或同時申請其他公私立機構獎(補)助之成品為限。

二、申請補助教材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能教導、習寫注音符號或正體字者。(2)能幫助學習華語文,並提升中文能力者。(3)能傳播中華文化、藝術及學術思想者。

三、補助對像為旅居海外,從事華語文教育工作者或海外非營利性華語文學校或文教團體。

四、申請方式及地點

請備齊文件資料,向波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該中心初審後核轉僑務委員會辦理,未經由該中心核轉者,概不受理。

五、審核結果於2011年5月31日前公佈,並個別通知申請人。

六、申請補助所附之申請文件,應一律使用正體字。所有教材內容以正體字編印為準,但得適度加註對照之簡化字;標音部份以注音符號為主,必要時的得加註漢語拼音或通用拼音;所有教材成品及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七、申請補助成品之著作權歸屬申請人;其內容(含文字、插畫…等)如有錯誤或涉及著作權糾紛時,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

八、申請補助之教材如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經查屬實者,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僑委會並得取消補助或追繳已發之補助款項。

有意申請者可徑至「全球華文網」http://www.huayuworld.org上「活動公佈欄」下載相關表件或洽僑教中心:617-965-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