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多倫多18人幫土產恐怖組織嫌案主犯阿默德(Fahim Ahmad)週一(10月25日)在賓頓法庭被判16年監禁,3年半內不得假釋。
阿默德現年26歲,已婚並育有兩個幼子,涉嫌參與幾起核設施襲擊、炸議會和綁架議員以達到迫使加拿大從阿富汗撤軍的恐怖活動策劃,在加拿大情報機構和皇家警察聯合調查、車輛跟蹤和臥底等多方調查下,於2006年6月2日被捕,2010年5月3日,阿默德對三項恐怖活動相關罪名認罪。
儘管阿默德是該恐怖組織發起人和組織者,但由於與另一名頭目阿默拉(Zakaria Amara)存在分歧,於2006年4月正式分裂,沒有實質參與該恐怖活動策劃,阿默拉已判服終身監禁目前服刑中。
主審法官多森(Dawson)表示:「阿默德是18人幫最初發起人和頭目,但最後爆炸襲擊計劃比其恐怖組織活動造成的威脅更大、更直接,所以判刑16年監禁,也是罪有應得。」
他還表示,阿默德21歲就組織了恐怖訓練營並招募成員,準備大規模謀殺行動。但可能後來進入成年,恐怖狂熱有所下降。在審判過程中,他沒有表現出反抗或宣講自己過去的思想和行動如何正確,對自己過去的非穆斯林仇恨、拿宗教和政治幌子來維護自己的恐怖主義觀點也公開自責,基於這些考量,做出以上量刑。
他還指出,阿默德曾鼓動年輕人參與恐怖組織,播種仇恨的種子,讓這些年輕人自毀前程,因此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他的行為,為加拿大滋生恐怖份子造成很大威脅,對此,他也應負責。儘管他最後和阿默拉分裂,阿默拉成為爆炸恐怖襲擊的主策劃人,他還是鼓動了很多人參與恐怖活動,恐怖策劃差點在阿默拉指導下成為事實,對此,他也要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