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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缺貨 用外國毒藥執行死刑

2010-10-27 19:50 中港台時間|10-27 19: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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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26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26日晚間裁定,在國內缺貨的情況下,州當局可以使用未經核准的外國製藥劑,執行注射處死。這項裁決使亞利桑那州(Arizona)能據以執行一起死刑。

最高法院在5票贊成對4票反對的裁決中表示,在官員拒絕透露執行死刑藥劑來源,以及對藥物安全性仍存疑的情況下,下級法院暫緩一名死囚行刑的決定是錯誤的。

最高法院指出,「沒有紀錄證明使用國外進口的藥物不安全。」

阻止行刑的聯邦上訴法庭稍早證實,藥物來自未經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核可的不明外國製造商。

死囚蘭德雷根(Jeffery Landrigan)因一起1989年的謀殺案被判處死刑。他的委任律師25日提起訴訟,指稱他可能因麻醉藥物失效而在極大痛苦中死去。(譯者:中央社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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