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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權會會長:法輪功提告中共高官 樹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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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中共近日發表《2009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教授指出,中共提出所謂的一個人權報告,裡面看不到常常聽到的一些人權的檢討,包括針對法輪功、西藏、維權律師等等。林佳範教授指出中共白皮書避重就輕,提出的是模稜兩可的模糊期待,中共沒有提到需要去面對的問題。此外,針對中共高幹近日訪台遭到法輪功連番控告,他認為,「法輪功提告中共高幹給世人一個很好的人權範例」。

林佳範指出,中共白皮書提到,中國公民在互聯網上的言論自由受法律保護,可以通過各種形式在網上發表言論,關於中國的網路言論自由,林佳範表示,「那是另外一個笑話,我想大陸對於網路監控是國際有名的,甚至很多搜索引擎網站像谷歌(Google) 也會跟中共做配合審查它的搜索結果,中共所謂的網路言論自由跟我們期待的標準都還是有一段距離。」

中國必需從民主法治建立起保障人權

中共白皮書宣稱,2009年當局在執法、司法中對人權的保障有所加強。林佳範指出,司法要成為人權保障的前提是司法要能夠獨立,因為大陸連司法獨立都沒有,更不用講在司法的程序上保障人權,法輪功學員請律師的權利都沒有,甚至連維護當事人權利的律師本身的權利都需要被保護跟保障等等。中共畢竟還是一個人治的國家,它必須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中國必需從民主法治的建立做起,民眾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人權保護和保障,中共很需要去面對這些問題。」

法輪功提告中共高幹樹立人權典範

最近有四位中共高幹來台,他們因在大陸積極迫害法輪功被提告。林佳範認為,根據「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對於迫害法輪功的這些中共高幹去提告,我想給世人一個很好的人權範例。林佳範說:「其實對於這種非常嚴重的人權侵害者,無論哪個國家都不可以以干涉他國內政的說法,當作理由來規避國際對人權保障的責任,台灣如果想要在世界上被認為是一個很重視人權的國家,當然也應該要盡到維護、追究人權迫害凶手的一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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