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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家人呼籲營救

廣州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家人呼籲營救
廣州居民譚凱青(圖片來源:明慧網)
2010-11-14 09:04 中港台時間|11-15 24: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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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丁城綜合報導)廣州居民譚凱青因為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在家中被警察非法抓捕,目前已被送往海珠區分局拘留。

譚凱青家屬表示,譚凱青已經修煉法輪功十多年,在廣東省某銀行工作,是公認的名符其實的好人。十一月五日,當她在家中上互聯網時,遭警察非法抓捕。

據悉,譚凱青當日被綁架到西華街派出所,據派出所的人稱,譚凱青已被送往海珠區分局拘留。

譚凱青的家屬呼籲營救她。

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歷史極其悠久,過去都是歷代單傳。法輪功在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因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顯著,而受到將近一億中國人民的喜愛。如今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修煉法輪功(詳情見法輪功洪傳世界各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慾薰心與個人妒忌的雙重作用下,時任中共領導人的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違法的下令打壓法輪功。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焚燬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材料,下令全國各級電台、電視台、報紙,以造謠詆譭的方式,將法輪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並向中國民眾及海外各地散佈仇恨的種子(詳情見揭中共欺騙了無數中國人的八大謊言)。

據律師分析,儘管中共打壓法輪功已十一年多,中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的法律設定和法定解釋,所以對一個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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