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洛杉磯新聞

洛縣政府通過塑料袋禁令

【大紀元2010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編譯報導)洛杉磯縣政委員會星期二(11月17日)以3比1投票通過在洛縣直轄地區(unincorporated area)禁止食品店使用塑料袋。這項禁令將覆蓋洛縣110萬居民,恐怕是全美最嚴厲的環境保護法規之一。

投票贊成該法規的縣政委員有Gloria Molina, Mark Ridley-Thomas和Zev Yaroslavsky,唯一投反對票的是Michael D. Antonovich,縣政委員Don Knabe缺席。

該法規規定:任何商店都不可為顧客提供塑料袋,除非是用來包裹水果、蔬菜或生肉之類可能被其它商品污染的食品。

禁令還規定,如果食品店選擇為顧客提供紙袋,則必須為每個袋子收費1毛錢。所獲收入將用於商店購買紙袋和教育消費者。

縣政委員Yaroslavsky說:「塑料袋是污染物。它們污染郊區風景,我們稱之為『絆腳雜草』。」

聖塔莫妮卡市的環保組織「治癒灣區」的主席Mark Gold說,上次縣政府曾提倡食品店回收塑料袋,但沒有用,「回收是不能解決塑料袋問題的,」他說:「我們不能在以環境作為便利的代價。」

這項禁令是環保組織的一大勝利,今年8月底他們曾經試圖讓州參議會通過塑料袋禁令遭到失敗,雖然當時他們已經贏得州眾議會和州長施瓦辛格的支持,但仍不敵塑料袋生產商的強力遊說。

不過,這項由洛縣政府新通過的禁令只包括Altadena、Valencia和羅蘭崗這種沒有成立市政府的洛縣直轄地區,而不包括洛縣境內的88個城市。當然這些城市的市政府也可以實行類似的禁令。

投反對票的縣政委員Antonovich提出,這項禁令可能會讓小本經營的夫妻店在經濟上遭受困難,因為他們無法大量購買紙包裝袋。同時禁令強迫低收入居民不得不買袋子來裝午餐或者收拾寵物糞便。他說:「在經濟不穩定的情況下,大量企業在離開我們的加州和社區,這時候強加這樣的規定不合時宜。」

一些反對禁令的人士對縣政委員表示他們可能會通過法律手段提出挑戰。

據Gold介紹,三年前舊金山通過了類似的禁令,但是不如這個嚴格,仍然允許商店提供用玉米澱粉製作的生物塑料袋,儘管這種生物塑料袋也不會腐爛。而且舊金山不要求對紙袋收費,這就不能刺激消費者轉用可重複使用的布袋。

華盛頓特區也在想辦法解決塑料袋的問題。他們並未禁止商家使用任何種類的袋子,只是對任何一種一次性袋子都收費5分錢。

相比之下,Gold認為公開禁令更有效,可以讓洛杉磯縣每年減少60億塑料袋,相當於25%的垃圾。政府統計顯示,只有5%的塑料袋得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