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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招考1名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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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桃園警察局原負責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資料建檔之臨時人員因個人身涯規劃及業務多等因素提出離職申請,為延續良民證建檔工作需要,所留1名職缺,依規定辦理公開招考。

桃園警察局表示:臨時人員應考資格包括,公立或高中(職)畢業以上或同等學歷程度、18歲以上,男性需役,具備英文基礎能力熟悉套裝軟體使用及中(英)文輸入法(大易、倉頡或注音等),且無不良素行或前科。

除於桃園警局網站公布外,另透過媒體公開徵求,有意願者請填寫報名表,並於報名表黏貼最近2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男性應附退伍令影本(免服兵役者免備)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於取錄後繳驗正本,如有偽、變造情事即取消錄取資格。應考人繳送之表件應依順序裝訂,以便審查作業。應考人應於規定報名日期內將報名表件寄繳本局外事課,本局於報名截止後次日審查報考人資格後,以本局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合格者參加甄試。

報名日期自99年11月2日起至99年11月10日止,採掛號郵寄方式,於寄信人住址旁加註【通信報名】等字樣逕寄【桃園市縣府路3號、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外事課收】。 相關考試資訊亦可於桃園縣政府警察局網頁(ttp://www.tyhp.gov.tw)取得,如有疑問可逕洽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外事課,電話:(03)333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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