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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變相「圈地運動」 有厝換到沒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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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目前打得正火熱的都更條例,大打舊屋換新屋,保證1坪換1坪的旗幟,但實際上有些人卻面臨「有厝換到沒厝」的窘境。在都更過程中,絕大部分都由建商先圈地,決定那裡是都更範圍,再回過頭來把不願配合的住戶汙名化為「釘子戶」,或指控他們只想要更多的錢。

政府日前以容積獎勵鼓勵民眾,將沒有防火構造的房子,或鄰棟間隔不足的老舊房子,改建成比較安全的新房子,提高公共安全,讓地主不需花錢就可換新屋。

雖是美事一樁,但對於不願分配者,或是分配到的建築物土地面積太小,以至於無法分配時,依都市更新第31條規定,得以現金補償。

不過對於都更後所拿的那點錢,卻無法在昂貴的台北土地上買房,無處可去的居民,正是現行法規裡,損害住戶基本居住權與財產權的大漏洞。

所謂《都市更新條例》,即是5個人裡面,有4個人可以討論要不要拆掉另一個人的家,在政府與立法院、建商的共同決定下,對都更有疑慮或是不願搬離的人,將被指控為「釘子戶」,由大多數來決定要不要拆掉他辛苦存了一輩子的錢,背了多少年的貸款所買來的家。看似民主的高比例多數表決,實質上卻是多數暴力。

在這過程中,政府通常不願介入糾紛,反而求住戶與建商按照民事訴訟自行解決。雖然有辦理協調會,充其量也是假客觀、假中立,目的就是要協調到你「同意」為止;不然就是下最後通牒「依法辦理」,利用公權力介入拆屋。

由於這種「後門大開條款」的存在,使得許多建商得以鑽法律縫隙,狐假虎威,以政府法令作為擋箭牌來威嚇住戶同意或自行搬遷。

無殼蝸牛政策研究員張維修指出,為何少數人不從,就可決定讓政府代拆?他強調,目前需要全面檢視修法後的都更,是否有其正義與公平性,而非只是談效率,而罔顧人民權益的都更政策。

「原本住得好好的房子,我們幹嘛還要貼錢買自己的地?」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會長彭龍三質疑。都市更新已經由建商利益,加上公權力逢迎配合下,已經成為單一定義、缺乏居民共識與由下而上想像的一場災難。

※ 新聞辭典

根據最新《都市更新條例》,只要畫定都市更新實施範圍內80%所有權的同意,剩下20%的人,不論任何原因,都將被視為「釘子戶」,都市更新者(一般為建商)可以申請公權力,如政府或警察來協助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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