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22日訊】某朝有一糊塗官,查處一名殺人犯,結果抓了一名和殺人犯同姓同名者。糊塗官發現這個問題之後,並沒有把這個同名者放掉而是去抓真兇,而是怕傳出去被人嗤笑,會影響自己的仕途,就將錯就錯,把這個冤枉的人給當作兇手砍了頭,而任由真兇逍遙法外。
將錯就錯的事情,是中國歷代官場中經常出現的,因為官員為了遮蓋自己犯的小問題小錯誤,就需要編一個更大的謊言來隱瞞。他們的名譽和前途是保住了,甚至因為辦案有功而提拔陞遷。
但是,為了遮蓋小錯誤而犧牲的人就成為人們常說的替罪羊,有一些替罪羊或早或晚的能夠明白自己替罪羊的身份,而更多的替罪羊至死都不明白自己只不過是人家手裡的一顆棋子。
于佃榮就是這樣一隻替罪羊。
1、1965年1月至1974年5月的檔案被民政局直屬企業弄丟,十年的工齡不被認可:企業把員工檔案弄丟,這是企業管理混亂的表現,是企業領導的責任,但是,這些領導不是自己承認錯誤,想辦法把問題解決好,對于佃榮的檔案進行重新整理,而是直接不承認十年青春換來的工齡。
2、1977年在連雲港市民政局直屬企業工作時工傷右臂被截肢;截肢後還是工作,做燒窯工的同時兼做廠保安(看門),可這工作的工資有相當一部份被拖欠。原本以工傷待遇,應甚麼工作都不用做,拿市平均工資的75%加傷殘撫恤並安裝假肢,這部份錢一直拿到2007年4月20日辦理正式退休,如2007年4月20日正式退休時工資低於市平均工資75%,按照市平均工資的75%發放。因當時領導個人的需要而瞞報工傷事故(當時騙說已經上報了),應有的待遇甚麼也沒有,且要拖著殘體繼續工作。出了事故,領導是要受處罰的,原本出工商事故在這個行業內是難免的,也只是個小問題,但是這個小問題通過領導的烏紗帽一放大,就成了大問題,於是于佃榮又成了用來犧牲的替罪羊,甚麼都沒有得到。
3、在那種境況下,居然至今都沒能領到一分石灰窯燒窯工的工資,而每次問起工資時,連雲港市民政局的答覆都是:「我們現在沒錢,等有錢了補給你。」目前只領過保安(看門)工作的工資,90年至2002年保安工作的工資也發不全,每年只能拿幾個月的保安工資。按勞分配和按需分配是我國的主要分配方式,按道理,像于佃榮這樣的殘疾人士本應在完全得到按勞分配的基礎上,再適當按需要得到一些補助。但是,于佃榮再一次成為替罪羊,民政局財政緊張,只能拖欠相關人員的工資,而且是從77年到現在,當然民政局不會因為資金緊張而拖欠局長的工資,也不會拖欠各科室公務員的工資,只能拖欠像于佃榮這樣沒有靠山的人的工資。
4、這樣的于佃榮,企業還要再從他身上揩一把油,以企業職工項目投股集資1000元錢,可沒有收到一分錢項目投股的收益,連利息都要不回來。企業經營不善,眼看要完蛋了,沒有人再敢投資了,再讓于佃榮他們來冒風險,玩成功了,是領導功勞,玩失敗了,于佃榮的錢變沒有了。
為甚麼于佃榮的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甚至中央領導都過問了,也沒有效果:如果于佃榮的訴求得到滿足,就說明某些領導錯了,而且是曾經將錯就錯,一錯再錯,錯了幾十年。不僅沒有實踐三個代表,沒有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八榮八恥,而且是瀆職和違法,有人幾十年苦心經營的個人品牌形象將毀於一旦,于佃榮將可能害的一批人從此仕途中斷。於是,哪怕你于佃榮再有道理,哪怕你于佃榮告到玉皇大帝那裏去,也不能向于佃榮顯軟,因為在他們看來,于佃榮贏了,就是他們輸了,而且是輸的無地自容。和于佃榮的反覆拉鋸中,某些領導們是沒有退路的,所以于佃榮是以一個斷臂的老人面對一群沒有退路的地方官員。
他們對于佃榮做了甚麼?
推:一推推個乾淨,給各級領導寫的1000多封信,給國家信訪總局的官員打電話,國家信訪總局官員說,你給總理的信我們收到了,領導很關心、很重視、已經批示轉下去了,轉到省裡了;給南京打電話,說,領導對你的事很關心、很重視、已經批示轉下去了,信轉到市裡了;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打電話,說,轉到市信訪局了;給信訪局打電話,信訪局說,轉到市勞動局了;找市勞動局,市勞動局說沒收到;又找市信訪局,信訪局說,那就轉給市民政局了,我們不留信;找民政局,民政局說收到了。問,怎麼處理?民政局答:勞動局不作為,你去找勞動局;重新複印材料到勞動局上訪,勞動局又把這件事推給民政局。
拖:一位連雲港市民政局紅臉領導說:「現在企業沒錢,你再等等,等有錢了馬上把工資和假肢款補給你!」就這樣「快了,快了」一年又一年過去了……再找這位紅臉領導,這位紅臉領導已經調離了!
騙:1981年該廠劃歸連雲港市民政局直管,連雲港市民政局成為該廠的直接上級領導。我在1981年找到連雲港市民政局局長要求落實工傷政策、要求安裝假肢。連雲港市民政局領導問:「當時有沒有上報。」我答:「廠領導和區委書記都說上報了,說在檔案材料裡。」連雲港市民政局局長找單位領導核實以後對我說:「你單位領導騙你的、區委書記王寬同也騙你的,當時根本沒有上報……害怕上報了以後影響王寬同及單位領導個人進步和全廠調資……」(有民政局及當時領導出具的書面材料證明)
扯:2006年7月初到了民政局指定的假肢廠,假肢廠對本人進行各種檢查、檢測以後,確定本人適合安裝普通適用型前臂假肢手,準備進行調試訓練。價格為48000元。是適合本人的最低價位產品。民政局陪同人員打電話向民政局領導請示後,死活不給裝也不給進行調試訓練。要把人帶回去。
罵:不僅罵于佃榮,更連國家高層領導一起罵,顯示了山高皇帝遠的無畏之態。
唬:以各種理由嚇唬于佃榮,要求他放棄上訪,放棄和地方官員作對。如果繼續上訪,則以全家坐牢來處理。
于佃榮的問題原本只是小問題,幾萬塊錢就可以解決,民政局從經費裡擠一擠就能把事情處理的很完滿。但是,某些領導陷入了「堵」而非「疏」的誤區,拿更加多倍的時間、精力和金錢來打壓于佃榮。但是問題卻越來越大,直到把自己搞的騎虎難下,下不了台階。民怨逐漸形成,給自己樹立無數敵人(每一個于佃榮支持者都是他們的敵人,每一個關心于佃榮的國家各級領導人也都是他們敵人),但是,現在處理于佃榮的問題也還是有兩全之策的,比如讓殘聯或者其它人民團體出面進行對于佃榮補助,滿足他所提的訴求,而不是民政局直接與于佃榮進行談判。這樣不是問題就大而化小,小而化無了嘛,社會也就自然更和諧了。
注:了解他的悲惨遭遇真相,避免你和你的后代同堕深渊
传播是最好的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