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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車大樓閒置 交通部北縣府遭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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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0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北縣樹林市公所花費新台幣近億元蓋機車停車大樓,但因設計不當,完工驗收已逾10年仍在「養蚊子」,今天通過糾正交通部、台北縣政府、樹林市公所。

監察院下午通過監委陳永祥、李復甸所提糾正案。陳永祥說,台北縣樹林保安停車場是台灣唯一1座機車停車大樓,花費公帑9350餘萬元,蓋好10年了,到現在連1部機車都沒停進去過。

陳永祥指出,保安停車場是地上5層及地下1層的建物,地下室是防空避難室,1到5樓是機車停車位,總共有222個機車位,但建物第1層機車出入口設施,竟然與路面高度相差達45公分,機車無法進出;停車場內機車坡道彎度半徑太小、視線不佳,上下連接的坡道太平滑,很容易導致「摔車」。

陳永祥表示,這座停車場土地面積有150坪,如果蓋成平面停車位,也可以容納200多部機車,沒想到,蓋成地上5層樓的停車大樓,每1層竟然只規劃停40多部機車,其他空間全拿來當電梯間、坡道。調查此案時,「有彈劾的衝動」,但此案久遠,已經找不到彈劾的對象。

糾正案文指出,樹林市公所出現規劃設計不當、審查不周、施工監督管理不善、抽查驗收不實,導致建物完工驗收超過10年,仍無法正常營運使用;台北縣政府則是沒有確實審查督導考核,導致未能適時發現機車出入口高差過大、整棟大樓不切實用,任由建物閒置延宕;交通部則是沒有落實對縣府及公所的督導考核、解決開放營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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