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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LGD侵權官司勝訴 友達:向來尊重智財權

2010-02-17 12:05 中港台時間|02-17 15: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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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建中台北17日電)彭博社報導,南韓樂金顯示器 (LGD)與台灣面板大廠友達光電互控侵權訴訟案,美國法官裁決友達勝訴。友達表示,尚未接到正式判決文件,不予置評。不過,友達向來尊重智慧財產權。

LGD是於民國95年12月向美國德拉瓦聯邦地方法院控告友達、友達客戶及其他面板製造廠侵犯專利;友達隨即於96年3月對LGD提出反訴,指控LGD侵犯若干專利。

彭博社報導,美國法官裁決LGD侵犯友達4項有關面板影像技術專利。

友達指出,目前尚未接獲正式判決文件,無法置評;不過,友達一直以來都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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