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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LGD侵权官司胜诉 友达:向来尊重智财权

2010-02-17 12:05 中港台时间|02-17 15: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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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建中台北17日电)彭博社报导,南韩乐金显示器 (LGD)与台湾面板大厂友达光电互控侵权诉讼案,美国法官裁决友达胜诉。友达表示,尚未接到正式判决文件,不予置评。不过,友达向来尊重智慧财产权。

LGD是于民国95年12月向美国德拉瓦联邦地方法院控告友达、友达客户及其他面板制造厂侵犯专利;友达随即于96年3月对LGD提出反诉,指控LGD侵犯若干专利。

彭博社报导,美国法官裁决LGD侵犯友达4项有关面板影像技术专利。

友达指出,目前尚未接获正式判决文件,无法置评;不过,友达一直以来都尊重智慧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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