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殺家屬盼法院秉公 否則無限期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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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過年是家人團聚的歡樂時刻,但對安徽王宜新一家來說,卻是在思念親人慘遭殺害痛苦煎熬中,度過一個沉痛的中國新年。法院將於下週開庭重新審理此兇殺案,家屬希望藉媒體披露事實的真相,讓中央領導重視此案,還亡者一個公道,否則將無限期上訪。

據王宜新的女兒王敏表示,2008年11月20日的淩晨五點多,村裏的鄰居緊急的敲他們家大門,說她的小弟弟王陽躺在村西頭的路口,他們急匆匆的跑過去,弟弟已經停止呼吸了,母親像瘋了一樣躺在地上痛苦的掙扎著,隨後的幾天,家裏就像是地獄,全家人不吃不喝不洗漱,整日以淚洗面。

案發後十天,碭山縣公安局在北京破案專家的幫助下成功的破了案,兇手是同村的王鳳奎、共犯是宋遠俊、宋毛煥父女。事情的導火線是十多年前王陽曾欺負宋毛煥,王宜新為此事狠打兒子王陽。宋毛煥對此事耿耿於懷,將此事告知即將結婚的未婚夫王鳳奎,而王家與宋家因地邊糾紛本有矛盾,多種因素種下此次兇殺案的伏筆。

據王敏表示王鳳奎、宋遠俊、宋毛煥在警方審訊時,親口供述:2008年11月19日宋毛煥和她父親宋遠俊以及王鳳奎三人經營密謀決定殺害王陽,三人分工,由宋遠俊準備尖刀一把,由宋毛煥在當晚9點左右引誘王陽到被害現場,王鳳奎則負責殺人;一切依計行事,於是王陽心臟處被猛刺一刀,當場死亡。

2009年8月31日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宿州市人民法院起訴本起命案,法院受理後,審訊時涉嫌3人全部翻供,法院認為有刑訊逼供之嫌,以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該3人無罪。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於2009年10月15日撤回起訴。

王敏說,被告人無罪釋放和檢察院撤回起訴,導致此案件至今不能給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她父親王宜新氣憤地在碭山縣公安局三樓跳樓自殺,幸虧及時營救,否則又是一條冤魂。之後,她的父親借遍了所有親朋好友的錢,到處求人,希望檢察院重新立案,檢察院終於答應重新上訴了。

王敏又說今年過年時,她父親通過花錢又打聽的內部消息:說這些證據都不能證明嫌疑人就是兇手,哪怕是他們自己的口供都不行,資料上的種種說辭全是偏袒兇手的,對受害者的證據和證詞一點都沒有採納。

王宜新在2010年2月13日的申訴書中歷歷指陳凶嫌蓄意殺害王陽,駁斥王鳳奎指稱當晚在宋毛煥奶奶家看電視的不在場證明,特別是王鳳奎一共寫了3封信:2008年12月7日給他自己的父親寫了信,12月9日給受害人的父親王宜新寫了3頁《道歉書》及長達九頁的《認罪書》,12月12日給員警寫了《悔過書》,其中詳細寫明案發經過。

對法院指警方有刑訊逼供之嫌,王敏說凶嫌在眾多村民的圍觀下,在案發現場模擬做案經過,一切很自然,絲毫沒有被迫的跡象,他寫的3封信,字跡工整,言詞懇切,感情逼真。如:「就這樣一刀,就斷送了三個家庭的幸福,您失去兒子,我結不成婚……非常後悔」何有刑訊逼供之實。她弟弟從未在少林寺學過武,但法院卻相信宋遠俊給王鳳奎殺人兇刀是為防學過武的王陽,故而認定宋遠俊、王鳳奎等不是想故意殺人,只是出手太重。

王敏另外表示,法院將於下週開庭重新審理此案,家屬希望藉媒體披露事實的真相,讓中央領導重視此案,法院能秉公處理,不要做枉法的裁判,還亡者一個公道。王宜新在申訴書中同時載明:犯罪嫌疑人不能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我們將誓不甘休的向市政府、省政府、中央最高人民政府喊冤、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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