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躲貓貓」死者家屬冒死進京遭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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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臺北採訪報導) 時下又到了中共兩會也就是被北京人稱爲「腐敗大聚會」的日子口。北京如臨大敵。上訪民衆從中國各地匯集首府,期盼遇到包青天,鳴鑼申冤。 一年前于福州第二看守所離奇死亡的溫龍輝——被中國民衆稱之爲「福建躲貓貓事件」的死者家屬祖孫三代一行多人3號到京,5號上訪後,當夜遭到民警騷擾和搜查,不得不連夜離開旅社,投奔他處。

溫龍輝的父親溫育群告訴記者:「本月3號我和兒子89歲高齡的曾祖母、祖父等一行5人來到北京,準備在兩會期間為我無辜死去的兒子申冤。5號我去國家信訪局上訪,那裏居然拒收我的案子和投訴。當天夜裏便有警察來旅社查訪,不僅查了身份證,還打開我們所有攜帶的包裹、物品進行搜查。為免於不幸,我們謊稱是來京旅遊的。警察走後,我馬上帶著家人離開旅社,投奔他住安身。這幾天聽説家鄉那邊已有多名警察動身來京,企圖找到我們,把我們帶囘當地,我們祖孫三代真是冒死來京申冤。」

「福建躲貓貓事件」回放
據中國大陸媒體報導:2008年10月20嵗的溫龍輝因爲打架鬥毆被福州市蒼山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不久以「故意傷害罪」被批捕。還沒等法院的判決結果出來,溫龍輝於2009年3月23日就死在了看守所。

溫龍輝的家屬從看守所監控錄像看到的內容顯示:溫龍輝遭到多人毒打,但此段錄像後被惡意刪改成其他內容,但仍舊能聽到溫龍輝大喊「不要打我」的慘叫聲。家屬強烈質疑溫龍輝是被無辜打死的,而警察卻説他是從床上掉下來摔死的,法醫驗屍報告竟然說是惡性纖維瘤致死的。這種前後矛盾、漏洞百出、不合乎邏輯的結論,在當時被大陸媒體和網民吵得沸沸揚揚,稱之爲繼「雲南躲貓貓事件」的翻版——「福建躲貓貓」。

就溫龍輝離奇死亡事情經過和對此事的疑問溫育群作了如此陳述:

看守所爲何如此這般?

溫龍輝幾年前在福州打工,2008年10月8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324室。2009年2月25日法院開庭審理,認定溫龍輝爲故意傷害(輕傷)罪,民事經法院調解,正等待法法院判決,可是到2009年3月23日17時49分卻無緣無故死於牢中。

我們不明白:這麽大的人命案該看守所或上屬領導爲什麽不及時將死訊電告家屬,而要等到死者家屬從朋友電告中得知並趕往該所。民警才告知死訊?而且死者已在福州市第二醫院太平間並且衣服已被更換,身體也被清洗過。用意何在?

3月24日到看守所後,我們要求看我兒子死亡當天324室的監控錄影,40分鐘後技術人員(警號100687)用筆記本電腦從移動硬碟中調出3月23日17時41分開始的錄影,我們看到錄影中床上坐了一圈人,其中一人的身體先向後歪了一下,後又向後歪了一下,不知什麽原因坐在床上的其他17人均沒反應,17:44這個人向後倒下摔在地板上(當時我仔細觀察了床高約50CM,其他人都圍在倒下人的身邊,一人做胸外擠壓,一人掐人中,一人報警。一分鐘後又按了2次報警器,全部人員重坐在床上,17:50進來一民警叫三個在押人把此人擡走。當時看到摔下去人的動作,看上去沒有一點知覺,就像死人被抛下一樣,看了這一段錄影後我們要求看當天17:41 之前的錄影:顯示17:20在摔倒人同一位置,有一個外形特像我兒子的人坐在床沿,頭被類似布的東西蒙住,2邊各坐著一個人,正前面有三個人,約20分鐘時間裏有斷斷續續打人動作,通道中有兩個人在練高擡腿動作,期間有人突然一腳踢向被蒙面人,當時一起看錄影的有警號爲101367的民警對我們說:他們在開玩笑。

3月25日下午,我們再次要求看錄影,內容卻不是前一天的情況,完全是另外的內容,只聽到「不要打我」的哀求聲,這分明是我兒子溫龍輝的淒慘的求饒聲。二次看同一室的監控錄影,爲什麽內容出現二種截然不同的畫面,不是故意隱瞞和篡改事實的真相又是什麽呢?

屍檢鑒定中還有多少潛規則?

1。死者溫龍輝的身體健康大致正常,但屍檢報告中寫到:頭面部左前額頂可見0.7X0.5CM皮膚擦傷,左額頂發際處可見1.1X0.6CM皮膚擦傷,左顳頂部見2X1.5CM挫傷。頸、胸、腹、軀幹、四肢均未見損傷,而從屍檢時現場錄音可見右門頂額頭皮下血腫4X3CM卻未記載。擦傷、挫傷均出現在頭的頂部,作何解釋?

2、解剖檢查:顱腔:剖開頭皮見左額頂部皮下出血二處分別爲0.8X0.7CM和1.8X1.5CM,左顳頂部頭皮下出血:1.5X1.2CM。沒有多次受外力影響會使頭部多處皮下血腫嗎?從錄影中顯示,即使從床上摔下也只有一處血腫,這麽多處的血腫不是被毆打又怎麽解釋?

3、 病理學檢查:

腦:未見神經細胞異形性改變,不膠質細胞增加,腦淤血改變。

頸髓:頸髓組織結構良好,輕質水腫,外側見片狀膠質細胞增生,密集排例的星形膠質細胞呈輕度異型性改變,其間夾質膠質纖維、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提示爲良性膠質細胞瘤,是良性。
心臟:結構未見異常。

心肌:心肌細胞排列正常,未見竈性壞死,細胞間未見明顯水腫及白細胞浸

冠狀動脈:未見腔內有血栓形成。

主動脈、肺均正常。

診斷:
1、頸髓膠質細胞瘤。

2、冠狀動脈內膜增厚。

3、腦、脾、腎淤血。

4、肺淤血伴過度通氣改變。

5、肝淤血伴脂肪變。

鑒定結果:系頸髓膠質細胞瘤致延髓生命中中樞受累而猝死。

千方百計威脅、恐嚇、企圖用金錢代替法律,用金錢買人生命

爲了隱瞞事實真相,推卸責任,有關部門千方百計採用威脅、恐嚇的手段,企圖用金錢代替法律,用金錢買人生命。執法者把法律置於何等高度,把法律的威嚴和約束力置於何方?

屍檢報告出來後,我們隨即申請對溫龍輝屍體進行二次屍檢,但均遭到拒絕。執法部門堅持死者的死是病死,情願賠償,而領導們對我們提出賠償金額又難以接受,認爲是我們在敲詐,後來我們去福州要求討回公道,他們又提出賠償解決,至於看守所相關人員責任問題卻只字不提。

公平、公正何在?天理又何在?

痛失愛子的溫育群表示:「福州市執法機關,無視黨紀國法,篡改事實,隱瞞真相,置法律威嚴於不顧,草菅人命,使死者含恨九泉,而幕後操縱指示和真正的兇手卻逍遙法外,他們採取官官相護,想方設法阻撓我們向外界披露事實真相,以達到他們 殺人滅口,推卸責任之目的。」

「我兒溫龍輝2009年3月23日17時在福州第二看守所離奇死亡,至今近一年,事件卻得不到公正合法的處理。一年來我們多次向省內有關部門反映,投訴,請求立案受理,組織調查組查明溫龍輝突然死亡的真相,均被不明原因的阻撓和推諉。究其原因是否這些執法部門內部的醜聞怕被披露於光天化日之下?還是官官相護另有隱情?使死者枉死九泉,兇手和幕後操縱者卻逍遙法外,而對死者家屬卻沒有一個客觀公正的交代。正義和公道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體現在何處?爲此,我們只好上訪中央,爲我們申冤,還事實一個明確、客觀、公平、公正的說法,將那些幕後指使者和兇手繩之於法,讓法律真正取信於民。」

中國各地發生的「躲貓貓事件」層出不窮

2009年2月12號,因涉嫌盜伐林木被拘的李蕎明在雲南晉寧看守所,被牢頭獄霸毆打致死,人稱躲貓貓事件;

2009年3月2號,羅靜波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被嫌犯毆打,導致頸椎斷裂,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

2009年3月8號,19歲的高中生徐梗榮在陝西省丹鳳縣公安局的刑審中猝死;

2008年4月2號,因涉嫌受賄被刑拘的桂林法官黎朝陽突然死於廣西興安縣看守所,身體有多處傷痕和淤青。

2008年7月2號,長春市民張慶被毆打、虐待,死於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2007年7月31日,馬志新在黑龍江省亞布力林業公安局看守所被獄友毆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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