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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預售屋新制5/1上路 需列明主建物與附屬建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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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下個月將開始實施。新上任的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民眾下個月在購買預售屋時,要注意建商是否有在契約中分別列出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的價格,如果沒有,可以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檢舉。

下個月一號即將實施「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其中除了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五天,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部份,也應該分別列出面積和售價。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由於房屋面積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互不找補、五月一號後將修正成有誤差、就要相互找補,因此,契約中如果沒有列出主建物和附屬建物的價格,可能會影響消費者權益。「沒有分開計價,只是一個總價或一個總面積的話,這裡面如果說不一樣的主建物或附屬建物、它不一樣的成本,就怕消費者會有所吃虧。」

不過,王靚琇也表示,依照目前消保法,對於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而沒有記載事項,消費者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檢舉,不過,對業者並沒有罰則,因此,未來將建議消保會在消保法中明訂罰則,對業者比較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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