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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预售屋新制5/1上路 需列明主建物与附属建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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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据中广新闻陈凤如报导)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新制、下个月将开始实施。新上任的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王靓琇表示,民众下个月在购买预售屋时,要注意建商是否有在契约中分别列出主建物、附属建物和公设的价格,如果没有,可以向各县市政府消保官检举。

下个月一号即将实施“新制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其中除了契约审阅期不得少于五天,主建物、附属建物和公设部分,也应该分别列出面积和售价。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王靓琇表示,由于房屋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互不找补、五月一号后将修正成有误差、就要相互找补,因此,契约中如果没有列出主建物和附属建物的价格,可能会影响消费者权益。“没有分开计价,只是一个总价或一个总面积的话,这里面如果说不一样的主建物或附属建物、它不一样的成本,就怕消费者会有所吃亏。”

不过,王靓琇也表示,依照目前消保法,对于定型化契约中应记载而没有记载事项,消费者可以向各县市政府的消保官检举,不过,对业者并没有罚则,因此,未来将建议消保会在消保法中明订罚则,对业者比较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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