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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同意支付美國政府1640萬美元民事罰鍰 得免訴訟風波

2010-04-19 16:48 中港台時間|04-19 17: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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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據台視新聞報導)美國運輸部(Transportation Department)高階官員週日(18日)晚間宣布,全球汽車業龍頭豐田 (Toyota Motor Corp)(7203-JP)(US-TM)同意依照和美國政府所簽訂協議,支付1,640萬美元的民事罰鍰。

根據此份協議書,豐田將被允許合法聲稱,未有對監管機關隱瞞車輛缺陷之情事。官員指出,此項協議將在周一(19日)稍早底定,豐田將有30日期限支付罰款。豐田發言人對此未立即表示意見。

豐田和運輸部達成的協議,主要是令公司在支付罰款以後,不須承認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指控。

這位官員指出,本次安排是此種類似案件的標準審理方式。但官員另指出,這份協議顯示出另一點讓人擔心的是,豐田汽車若承認指控,日後對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方面,立場將相對顯得薄弱。

但官員表示,運輸部仍認為豐田在今(2010)年稍早宣布召回汽車前,至少將油門踏板卡死等相關問題刻意隱瞞4個月之久。

NHTSA這個月宣布豐田罰款金額時,也對其作出類似指控,此次罰款是美國史上,政府對汽車業者徵收過的最大一筆民事罰金。

資深運輸部官員指出:「透過全額支付民事罰鍰,豐田正由此承擔對NHTSA隱瞞安全缺陷的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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