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維他麥 爆商標權爭議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魏怡嘉/綜合報導〕老牌「維他麥」三合一即溶麥片爆發商標權爭議!新加坡商「美味公司」認為台灣總代理商尚朋公司使用「維他麥」的商標賣自行調製的即溶麥片,九十六年起至今共跨海申請商標權評定高達十九次,但均遭駁回,此結果等同認定尚朋在台灣擁有「維他麥」商標權。

*新加坡維他麥 是三合一麥片「始祖」*

維他麥行銷全球三十幾個國家,為何尚朋可擁有其在台灣的商標權?據悉,雙方當年簽訂的獨家銷售代理合約中,「美味」同意「尚朋」在台灣註冊「維他麥」商標,因非「惡意註冊」,美味公司才會連番敗陣。

不過,美味公司去年以尚朋賣的是「台灣貨」,卻在外包裝上打上「八八八」的新加坡國碼為由,控告尚朋負責人陳進成涉偽造文書,台北地檢署日前將陳起訴。

新加坡美味公司委由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哲倫全權發言,張說,美味公司在新加坡、美國、英國、中國都有註冊商標,當年來台灣找合作廠商,因未注意法律問題,才會發生這種情形,「就像是可口可樂,有分美國可口可樂、台灣可口可樂的道理嗎?」

*尚朋 握有台灣商標權 自製自銷*

尚朋公司負責人陳進成則表示,二十年前,美味公司找他當合作夥伴,當初雙方約定,尚朋負責台灣市場開發、銷售及在台灣登記「維他麥」商標。

陳進成說,初期向美味公司進貨即溶麥片,但美味公司後來改至中國生產,曾因提出不實產地證明,遭台灣海關打回票,尚朋因而決定改在台灣生產。

陳進成表示,有一段時間,因為同時販售新加坡進口及台灣調製的維他麥產品,打上「八八八」新加坡國碼,糾紛爆發後,已全部換成台灣的國碼「四七一」。

「維他麥」系列產品是新加坡人林志哲在二十年前所研發,其三合一即溶麥片是市面上類似產品「始祖」,但主要競爭對手「雀巢」、「桂格」也急起直追。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劉芳銘表示,如果接到檢舉,食管局可針對包裝標示是否不實進行稽查,例如看包裝成分、營養標示及廠商地址,若有不實,則要求下架回收,並處以十萬至二十萬的罰款。

*小檔案 商品條碼是準文書*

商品條碼是將商品的編碼數字,以平行線條的符號代替,以利讓掃描器閱讀,並作為產品在製造、批發、銷售過程中,自動化管理的符號,也可稱之為商品的「全球身分證」。

商品條碼共有13位數,前3位是國家代碼,第4至7位是廠商代碼,第8至13位數則是商品的專用條碼,目前司法實務均認為,商品條碼是生產公司賦予商品的辨識標記,屬於刑法第220條第1項的準文書,一旦冒用即觸法。(記者林慶川 )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