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移民】談家庭最後成員的復婚移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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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松柏每週論壇及時向大家報導各類成功案例,我們慣用成功案例說話,從不誇張,炒作。成功案例就是我們的實力和經驗,是客戶的信心。松柏曾對「復婚配偶」做 過系列報導。本週我們繼續向大家推介近期獲批的成功案例。

案例 1

1994年Z先生與妻子C女士在中國結婚,婚後生有一子。夫妻二人曾非常的相愛,後來由於各自的工作問題產生矛盾最後導致在2001年離婚。孩子由C女士 撫養。2002年她和孩子一起按家庭最後成員遞交了移民申請,2003年獲澳洲永居並居住澳洲。由於C女士在國內有自己的企業,所以她入境後不久就回國繼續經營她的生意。C女士大部份時間是在國內渡過的,由於生意出現危機,曾四處聘用高級管理人員幫她一起管理工廠,但最後都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隨著時間的推移,Z先生對他們的草率離婚感到後悔,就在C女士生意幾乎面臨破產之時,Z先生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2006年二人齊心協力重整企業,與此同時,他們開始了第二次戀愛。之後的日子就是C女士往返於澳洲和中國之間照顧孩子和監管生意,Z先生一心一意在國內打理他們的工廠。2008年二人在國內復婚。復婚申請遞交後3個月獲批准。

案例 2

1984年A女士與丈夫B先生在中國結婚,婚後生有一子。2002年離婚後,由於她的全家都是澳洲公民,於是她就帶著孩子遞交了家庭最後成員申請,2005年獲澳洲永居並居住澳洲,期間她的孩子每年往返中澳之間探望父親。B先生也曾於2006年入境澳洲3個月探望其孩子。B先生在國內長期無工作,2008年初,夫妻二人開始恢復關係。2009年5月復婚並遞交配偶移民申請。申請遞交時兩人均處於失業狀態。此申請遞交後1個月即獲批准,並豁免了經濟擔保。

特別強調:

眾所周知,復婚配偶移民申請是個敏感而又複雜的問題。如果申請材料準備的到位,此類申請很快會獲批,如果缺乏成熟和成功的經驗,很容易導致移民局對當初離 婚的真實性產生懷疑。以上案例的申請人在找到我公司之前都曾經被此類申請長期困擾,為此他們尋訪過許多移民代理和律師,但終未能夠斷下決心。我們中肯地提 醒申請人在選擇移民代理時三思而後行。希望松柏專欄的成功案例報導能夠幫助那些有情人能早日團聚澳洲,同時祝願那些正在運籌申請的朋友們少走彎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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