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酒駕肇事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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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寧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酒精測試值為法定上限3倍以上的酒後駕駛者仍能享受強制第3者保險,這是由南澳駕駛者通過註冊費而繳納的保險。目前有呼聲要求南澳政府收緊機動車法令。現時的法令極為寬鬆,酒精測試值低於0.16的駕駛者無須為其事故受害者支付賠償。這一法令與私人保險公司的政策形成鮮明的反差,後者不對酒精測試結果高於0.05的客戶進行賠償。

反對黨以「荒謬絕倫」(outrageous)一詞來抨擊該法令。反對黨財政發言人伊文斯(Iain Evans)這樣說:「這(法令)的制定彷彿是站在酒後駕駛者一邊,而不是站在納稅人一邊。」他認為由酒後駕駛者支付賠償金,即便是支付部份賠償金,都有利於降低機動車註冊費。下個月機動車註冊費將上漲3.3%。

據車輛事故委員會(Motor Accident Commission)的政策,酒精測試值低於0.16的駕駛者無須為其事故受害者支付賠償。車輛註冊費中的強制第3者保險部份是賠償金的來源。

但是,車輛事故委員會稱道路交通法令中的該項條款已不再符合「社會標準」。該委員會事務總經理塔弗奈爾(Ben Tuffnell)指出委員會「有權要求酒精測試值高於0.15並導致車禍的駕駛者補償保險金」。「低於這個測試值也可能要求補償,但保險人為索取保險補償,有責任證明投保人無能力有效控制車輛。」

塔弗奈爾表示酒精測試值0.15這一標準「可能看來較高」,但車輛事故委員會「必須履行對廣大民眾的社會責任,只追查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的事故。」「考慮到要求補償會導致一些人喪失家園和畢生積蓄,車輛事故委員會必須確保只對嚴重個案保留要求補償的權利。」

塔弗奈爾透露南澳政府「將在短期內通過一項法案,要求補償的標準降到(酒精測試值為)0.1」。他說:「車輛事故委員會預計0.1的要求補償標準更符合社會標準以及民眾的期望值,不僅會提高第3者強制保險的要求補償金額的標準,而且能對酒後駕駛起到威懾作用。」

但伊文斯指出0.1的分界點仍是法定上限的2倍,仍不能得到遵紀守法的駕駛者的普遍認同。「我認為民眾希望這個分界點再低一點,政府應該對情況作出全面審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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