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民朱金安給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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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7日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我的《行政起訴狀》多批次以函件方式向貴院起訴,(我保留著國內掛號信函的憑證),貴院既不立案也不裁定。本年度二月二十三日我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訴科申訴,高院以《(2010)滬高法信訪第4067號》轉給貴院,結果貴院又無作為如石沉大海,無聲無息。

《上海報刊文摘》2006年5月17日曾有中國首席大法官肖揚說得一段話:「從法理上講,法治的實質時人權,如果我們忽視了具體的人,那麼就不配披這身法袍」。我真的懷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配不配身上披的法袍,對弱勢公民的申訴不當回事,忽視到沒有感覺的程度。

本人再次向貴院起訴,如果仍無所作為,雖然國情所致,我也要爭上一爭,只能通過其他渠道予以披露。大法官應該知道,這是被逼出來的!

順致
崇高的敬意

申訴人:朱金安
2010年5月31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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