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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衝擊交通 環評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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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虹瑾、李先鳳台北28日電)松山菸廠的大巨蛋案延宕已久,今天再生波折。對於遠雄擬在巨蛋園區大幅增加旅館、影城、商場等,台北市環保局認為將嚴重衝擊交通,未讓環評審查通過。

行政院於民國80年指示興建巨蛋,但為了要在哪裡蓋,中央與地方意見始終不一。民國90年1月,台北市政府選定在松山菸場舊址興建巨蛋,採BOT開發;91年3月,行政院同意北市推動。

93年5月,遠雄團隊取得大巨蛋案最優申請人資格,但在相關審查時,北市府與遠雄為商業設施過多、與文化體育園區宗旨不符,以及對週邊環境與交通衝擊,無法取得共識。去年9月,監察院更為巨蛋案糾正公共工程委員會與北市府後,北市府更暫停大巨蛋案全部相關作業。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92年7月,當時大巨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北市教育局與文化局聯合向市府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整個量體包括體育館、百貨娛樂商場、辦公大樓,樓地板面積共36.1萬平方公尺,環評委員審查後,當年8月已同意巨蛋開發案。

但遠雄於96年7月向北市府申請變更為大巨蛋開發單位後,同年12月再向市府提出新規劃,大幅擴增百貨、影城、商場樓地板面積,致整個園區總體樓地板面積增至59萬平方公尺,因而必須重新環評。

台北市政府環評委員會今天審查遠雄提交的新版說明書,出席會議的15名環評委員一致認為增加開發量體,帶來大量人潮將衝擊週邊環境與交通,決議遠雄所提的版本「不應開發」。

北市府強調,這項環評並非封殺大巨蛋開發,因為若遠雄沿用92年原開發版本,只要通過都審後就能立刻動工、申請監造;若遠雄還是堅持要增加樓地板面積,就得再提新的方案,再送環評委員會審查。

對於大巨蛋環評未過,長年反對巨蛋興建的綠黨召集人潘翰聲予以肯定。他表示,台北小巨蛋與大巨蛋預定地相距不到2公里,實在沒有興建的必要,松菸這塊地應先歸零,先把樹種回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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