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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相宇肇事逃逸罰款500萬韓元

2010-07-13 20:47 中港台時間|07-13 20:5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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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爾13日專電)以「天國的階梯」一劇走紅的南韓演員權相宇,日前駕車肇事逃逸而被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起訴,事後以繳納500萬韓元(1韓元=0.0264992131台幣)處分結案,

南韓「中央日報」網路版報導,權相宇6月12日駕駛自己的轎車連撞停在路邊的車子和警車後逃逸,一直到14日才到警局投案。但檢方卻以「事故後未處置」罪名結案,並以「略式起訴」方式處以罰款500萬韓元。

報導指出,據檢方表示,權相宇否認當時酒後駕駛,在調查中也未找到與此相關的證據。

根據南韓法律規定,「略式起訴」一般適用於涉及罰鍰金額較小的案子,不需開庭而是法官以書面審理的方式判決,被「略式起訴」的當事人一般只需繳納罰金,就可以躲過拘留或有期徒刑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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