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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29日電)金管會去年實施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辦法,對境外結構型商品從嚴規定,不過由於歐洲、美國商會和業者都認為過於嚴苛,金管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小幅放寬對專業投資人的規範。
雷曼事件後,金管會對境外結構型債券的流程予以改革與控管,並於去年 8 月起正式施行「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對金融業銷售境外結構型商品規定從嚴,不過,最近歐、美商會和相關業者都表示希望能適度鬆綁。
金管會今天表示,將研擬修正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放寬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的境外結構型商品3日審閱期規定,以及保留紀錄除錄音外,可用書面或影音媒體。
另外,金管會放寬相關文件可以中文簡譯本代替中譯本,並增訂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編印中文投資人須知和中文產品說明書,若未忠實轉譯,有疑義時應為最有利投資人的解釋。
至於是否會進一步放寬非專業投資人對結構型商品的投資?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現在非專業投資人的結構型商品市場仍在復原中,投資人對商品有信賴感問題,因此市場需求也沒那麼大,維持現行標準應該不至於對非專業投資人過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