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丞奕台灣台北報導)台灣監委田秋堇日前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境外器官移植病患有高度集中於特定國家、醫院及醫師的現象。對此,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Taicot)29日發文表示,陳堯俐案讓冰山的一角浮出水面,但「水面下可能仍有更多尚未被完整看見、尚未被充分查明的風險」。
Taicot表示,監察院公布「陳堯俐醫師違法有償仲介境外器官移植案」調查報告,田秋堇及團隊,將多年散落於司法判決、醫師懲戒、境外移植通報與健保管理中的資料,進行系統性整理,明確指出地方主管機關長期調查消極、懲戒遲延及中央管理機制不足等問題。
Taicot說,對於衛生福利部最終認定陳堯俐長期、反覆違法仲介境外器官移植,情節重大,並廢止其醫師證書,Taicot予以肯定。這項處分顯示中央主管機關已開始正視案件對醫學倫理與公共利益造成的傷害。
然而,Taicot直言,一位醫師被廢止證書,只處理了已經浮上水面的個案。監察院報告所揭露的資料顯示,冰山下仍有更多值得社會關注的風險。
陳堯俐早期坦承協助病人赴中移植 Taicot:未即時處理 違法行為持續發生
「一位醫師受到處分,個案背後的制度問題仍然存在」,Taicot說明,法院認定,陳堯俐於105年至108年間,利用醫師身分與仲介者合作,安排至少9名病患赴中國接受肝臟或腎臟移植,獲利約1,46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命其支付公庫500萬元及沒收犯罪所得。
不過,彰化縣衛生局早在97年即接獲檢舉及警方提供的具體死亡案例;當時陳堯俐也承認曾協助聯絡、安排病人赴中國移植,並進入手術室了解手術過程,地方醫師懲戒委員會最後仍決議不予懲戒。此後,陳堯俐於101年及105年至108年間繼續仲介境外器官移植。
Taicot說,這段歷程所揭示的,已經不只是個別醫師的倫理失守。當早期警訊未被認真處理,後續違法行為便可能持續發生。
十年間通報611件 507件發生於中國
監察院統計,自104年7月至114年間,我國共通報611名境外器官移植個案,其中507人赴中國接受移植,占全部通報個案的83%;其次為美國及柬埔寨,各37人。
境外移植醫院高度集中中國:廣州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111人;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70人; 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45人;長沙中南大學湘雅醫學第三附屬醫院23人;柬埔寨Preah Ket Mealea Hospital 35人。
Taicot指出,接近一半的赴中國移植者集中於四家醫院。「這樣的集中程度,已足以要求主管機關進一步了解病人如何取得醫院資訊、是否經由固定管道轉介、出國前如何完成聯繫與安排,以及費用如何支付。」
通報611件 61件不完整
監察院調查另發現,611名境外移植個案中,有61人的移植醫院或醫師資料登錄不完整,約占全部個案10%。
然而,截至115年5月底,61件資料不完整的個案中,只有2名病人受到處分,分別由台中市及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各裁罰3萬元。
Taicot說,健保署曾表示,自108年以來約有6件因未完成登錄而追繳費用的案例;所以,目前存在政府需說明的數字,分別為「61件資料不完整、約6件費用追繳、2件行政裁罰」。政府應說明其餘案件是否已完成補正、哪些案件曾被核扣或追繳,呼籲衛福部、健保署公開完整、一致且可供核對的統計。
器官來源查核的標準 Taicot:從「有文件」走向「可驗證」
Taicot說明,病人或境外醫院提出一份器官來源文件,可以作為行政資料,但真正的來源查核,需要回答4個問題,一、捐贈者身分及死亡認定能否接受獨立查核?二、器官分配程序是否留有可稽核紀錄?病人何時得知有可用器官?三、從入境、住院到手術的時間是否符合一般器官分配與醫療程序?四、相關移植體系是否接受國際獨立監督?
台灣已掌握病人的出入境時間、手術日期、境外醫院與醫師、返國追蹤院所及抗排斥藥物使用資料。Taicot表示,這些資料若能依法整合,便可建立風險分級與異常模式查核機制,並在保障病人必要醫療權益的同時,辨識可能存在的非法仲介或不當轉介。
Taicot:政府後續行政作為是下一個檢驗點
衛福部廢止陳堯俐醫師證書;監察院完成調查,並函請衛福部及彰化縣衛生局檢討改進。Taicot表示,這都是值得肯定的重要進展,然而,政府將要向民眾說明更多答案,包括境外移植高度集中案件是否已啟動調查?如何區分必要醫療照護、異常轉介與非法仲介? 器官來源將如何做到獨立驗證?查核標準、案件數量與制度改善進度將如何公開?
Taicot直言,陳堯俐案讓冰山的一角浮出水面,但「水面下可能仍有更多尚未被完整看見、尚未被充分查明的風險」,社會應持續關注,政府能否把目前的調查與監督成果,轉化為真正可追溯、可查核、可執行,也能公開接受檢驗的制度。
責任編輯:鄭樺



